收購合同印花稅 收購合同補充協議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合同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收購合同印花稅 收購合同補充協議篇一
乙方:_________
經雙方自愿協商,甲方負責基地小麥收購,乙方負責安排優質小麥種植基地。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并共同遵守。
1.收購品種:_________。
2.收購數量:_________公斤。
1.品種純度達到95%以上。
2.“_________小麥”容重、水分、雜質等指標達到三級以上標準。
對于質量符合“_________小麥”標準二等以上的小麥,其收購價格為_________元/公斤,二等以下,三等以上的小麥收購價格為_________元/公斤。
乙方負責記優質小麥基地的選定和相關技術服務。甲方對乙方的小麥按本協議
議規定價格,即時與乙方結算。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
收購合同印花稅 收購合同補充協議篇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秉著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甲方收購乙方持有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股權事宜,對本協議的條款及內容,雙方均表示認可并自愿遵守。
1、甲方的___項目需要乙方的技術支持,甲乙雙方須合作完成該項目后,本協議中關于股權收購的條款才生效。
2、項目完成標準:以甲方與客戶簽訂合同中約定的標準為準;若合同中未約定項目標準,則以國家標準為準;若沒有國家標準,則以行業標準為準;若沒有行業標準,則以能滿足客戶的實際需求為準。
3、在完成項目后,甲乙雙方須于_____日內履行完畢本協議中關于股權收購的相關事宜。
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人民幣,統一信用代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股東為_____一人,持有_____%股權。
本次收購的標的股權,為乙方持有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51%的股權,乙方同意以本協議所確定的條件及價格轉讓標的股權,甲方同意以本協議所約定的條件及價格受讓標的股權。
1、股權轉讓價格:________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元,收購乙方持有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_____%的股權。
2、支付方式:________甲乙雙方同意,甲方以銀行轉賬的方式向乙方支付收購款,乙方的收款賬戶如下:
開戶名: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3、支付時間:在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項目完成后10日內,甲方須將收購款匯入乙方的收款賬戶內。
1、乙方收到甲方的收購款10日內,須到東莞市工商局將其持有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51%的股權轉讓給甲方。
2、在工商變更過程中,甲乙雙方要相互配合,不得故意拖延變更或制造阻礙。
1、收購完成后,甲方持有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51%的股權,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成為甲方的參股子公司。
2、收購完成后,乙方仍管理東莞市______有限公司的日常經營,包括但不限于:財務、業務、生產、人員調配等,甲方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有監督、建議的權利,對于重大事項,雙方協商確定。
3、收購完成后,甲乙雙方依照對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分享利潤、承擔風險。
1、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須向守約方支付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的違約金。
2、除上述違約金外,因違約方違約對守約方造成損害的,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賠償相應損失。
1、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但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動,雖非不可抗力,仍視為本協議當事人不可控制的客觀情況,因而與不可抗力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履行期間,因不可抗力、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動,或因有權批準機關的審批等,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使本協議目的無法實現,則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在此情況下,通知方應在通知中說明解除協議的理由,并同時提供發生不可抗力、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變動,或有權批準機關未通過審批的依據。
雙方若因本協議產生糾紛,應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擔保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對未約定事項,雙方可簽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收購合同印花稅 收購合同補充協議篇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購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種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促進企業生產發展和農民增收,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藥材種植、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產品基本要求
產品: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
品種:____________
規格:____________
等級: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
價格:____________
(保護價):____________
交貨日期: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條質量要求:
1.內在質量:________________《農產品安全質量》標準提出的無公害要求,。
2.外在質量: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種籽(苗)提供方式為:
1.乙方自備;
2.甲方提供,提供種籽(苗)的數量、時間和方式為:
種籽(苗)應滿足的條件為:_____________
對種籽(苗)驗收的方式為:________
種籽(苗)的價格為:___________,合計:_______________元。
種籽(苗)價款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種植具體要求及甲方的技術指導與培訓:________
第五條交貨地點:
____________藥源中藥材產銷合作社內,運輸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包裝標準: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檢驗方法:
甲方在收購現場對乙方的藥材進行當場檢驗,剔除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藥材后計算重量;檢驗時間:與交貨時間相同;檢驗地點:與交貨地點相同。
第八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在收進乙方藥材后_______日內現金支付貨款。雙方約定保護價的,當市場收購價低于保護價時,以保護價為準,當市場收購價高于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價格。
第九條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交貨或甲方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產品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在_____日內通知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約定收購乙方符合要求的產品的,應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4.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如發生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當事人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十二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于____________終止。
收購方(蓋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種植方(蓋章):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收購合同印花稅 收購合同補充協議篇四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 年 月 日在【】市簽訂:
被投資方:
【】公司,住所為【】,法定代表人為【】。
原股東:
【】,中國國籍,身份證號碼為【】;
【】,中國國籍,身份證號碼為【】;
【】,中國國籍,身份證號碼為【】;
投資方:
【】,住所為【】,委派代表為【】。
鑒于:
1、被投資方系于【】年【】月【】日依法設立且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現持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頒發的注冊號為【】的《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為【】
2、截至本協議簽訂之日,被投資方的注冊資本為【】萬元人民幣,具體股權結構為:
3、各方擬根據本協議的安排,由投資方以貨幣資金【】萬元人民幣認購公司新增注冊資本【】萬元的方式成為公司股東,持有公司增資后【】%的股權。
4、本協議各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投資過程中各方的權利義務,并同意依法進行本次增資行為。
為此,上述各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特訂立本協議如下條款,以供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定義和解釋
1、 除非本協議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2、其他解釋
(1)本協議中使用的協議中、協議下等語句及類似引用語,其所指應為本協議的全部而并非本協議的任何特殊條款;
(2)本協議的附件為協議的合法組成部分。除非本協議上下文另有規定,對本協議章節、段落、條款和附件的引述應視同為對本協議該部分內容的全部引述;
(3)本協議的條款標題僅為了方便閱讀,不應影響對本協議條款的理解。
第二條 本協議書的目的與地位
1、通過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和步驟,投資方將以溢價方式對公司進行增資,并按照本協議約定持有公司相應的股權。
2、本協議系公司引入投資方進行投資的原則性協議,為履行本協議而簽署的附件以及其他書面文件或合同,均視為本協議的補充協議,且不得與本協議的原則相違背。各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前簽署的文件與本協議內容相沖突的,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三條 增資價格
1、各方一致同意,在符合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和先決條件的前提下,投資方出資【】萬元人民幣,認購公司增資后【】%的股權,其中【】萬元計入公司注冊資本,剩余【】萬元計入公司資本公積。本次增資完成后,公司注冊資本變更為【】萬元,公司股權結構變更為:
2、公司原股東同意放棄優先認繳公司本次新增注冊資本的權利。
3、公司應按照與投資方一致同意的資金使用計劃(見附件一)使用增資價款,全部增資價款應存于公司的專項賬戶,不得用于債券投資。
第四條 本次增資的程序及期限
1、本協議簽訂的同時,公司應取得股東會關于同意投資方增資及修訂章程的股東會決議、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的承諾。
2、協議各方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10個自然日內,完成公司章程、增資后公司股東會及董事會決議等文件的簽署。
3、投資方應在本協議第五條所述支付增資價款的先決條件全部滿足或由投資方以書面方式全部或部分豁免之日起15個自然日內,按照約定的數額將增資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開設的指定賬戶。
4、公司收到投資方增資價款之日起3個自然日內,應由公司開具書面出資證明書予以確認。
5、投資方的增資價款到位后的5個自然日內,公司應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
6、投資方的增資價款到位后的15個自然日內,將全部變更資料遞交工商部門且受理。
第五條 本次投資的先決條件
1、投資方支付本次增資價款的義務取決于下列先決條件的全部實現:
(1)屬于本公司方的本次投資相關的法律文件的修訂及簽署,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原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的承諾及本協議等;
(2)公司不存在任何未決訴訟;
();協議后面有此項
(3)公司及創始人簽署的附件三陳述、保證及承諾真實有效。
2、就本條第1款的先決條件而言,除非投資方豁免該等先決條件,如該等先決條件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未全部得到滿足的,投資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其它各方后立即終止本協議,不再支付增資價款,投資方無須就終止本協議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六條 本次增資的相關約定
公司、原股東應當采取一切措施保障投資方享有下列權利,包括但不限于簽署相關協議文件、配合辦理工商變更手續。
1、優先受讓權
(1)原股東擬向其他股東或任何第三方出售或轉讓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的(以下簡稱轉讓股權),應提前15個自然日書面通知投資方。在同等價格和條件下,投資方或原股東享有優先受讓權;
(2)如投資方及公司其他原股東都對轉讓股權行使優先受讓權,則公司其他原股東與投資方應協商確定各自優先受讓的轉讓股權的份額;協商不成的,則根據屆時各自持有公司的相關出資比例受讓轉讓股權。
2、優先認購權
公司股東會決議后續進行增資的,在同等條件下,投資方享有優先認購權;如原股東亦主張優先認購權,則投資方與原股東應協商確定各自認購的增資份額;協商不成的,投資方與原股東按照屆時各自持有公司的相關出資比例進行增資。
3、隨售權
(1)原股東擬將其持有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出售給任何第三方(受讓方,不包括原股東)的,應提前15個自然日書面通知投資方。在此情況下,投資方有權選擇是否按相同的價格及條件與原股東按照同比例同時向第三方出售其持有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權,且原股東應保證收購方按照受讓原股東股權的價格受讓投資方擬出讓的股權。本協議簽署前已向投資方披露或已取得投資方書面確認放棄該權利的除外。
(2)投資方應于收到通知后的15個自然日內將是否隨售的決定書面通知公司,否則,視為放棄隨售權。
4、反稀釋權
(1)原股東一致同意,本次增資完成后,除非取得屆時所有股東的一致同意,公司不得以低于本次增資的價格或者優于本次增資的條件引入其他投資方對公司增資,但根據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批準的員工持股計劃除外;
(2)即使屆時所有股東一致同意公司以低于本次增資的價格引入其他投資方,原股東一致同意,投資方自動享有公司與后續引入投資方簽署的增資協議及補充協議中的最優條款,具體調整方案屆時再商議(減資、資本公積定向轉增)
5、經營指標承諾
根據本協議的約定,創始人對公司2024年度、2024年度及2024年度的經營指標向投資方作出如下承諾:
(1)銷售收入指標
創始人承諾:公司2024年度、2024年度及2024年度主營業務銷售收入分別不低于人民幣【】萬元、【】萬元、【】萬元,指標的【】%作為緩沖帶,指標低于【】%則觸及對賭條款,指標超過【】%應有相應獎勵
如公司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未完成,創始人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投資方給予股權補償:
補償股權比例=(1-當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投資方屆時持有的股權比例
如公司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達到獎勵標準,投資方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創始人給予現金獎勵:
獎勵金額=(當年度實際銷售收入-當年度銷售收入指標)×獎勵比例(如2%)
(2)【】中心建設指標
創始人承諾:公司2024年度、2024年度分別完成不少于【】家、【】家【】中心的建設,指標的【】%作為緩沖帶,指標低于【】%則觸及對賭條款,指標超過【】%應有相應獎勵。
如公司未達到建設指標,創始人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投資方給予股權補償:
補償股權比例=(1-當年度實際成立【】中心個數/當年度【】中心建設指標)×投資方屆時持有的股權比例
如公司當年【】中心建設指標達到獎勵標準,投資方應按照下列計算公式向創始人給予現金獎勵:
獎勵金額=(當年度實際成立【】中心個數-當年度【】中心建設指標)×每家獎勵金額(如每家5萬元)
(3)如公司同時未達到銷售收入指標和【】中心建設指標,則創始人承諾按照上述兩種補償股權比例較高者向投資方進行補償;如公司同時達到銷售收入獎勵指標和【】中心建設獎勵指標,則投資方承諾按照上述兩種獎勵金額較高者向創始人進行獎勵
(4)上述股權補償逐年實施,公司應在收到投資方關于公司未滿足經營指標承諾而要求股權補償的書面通知后30個自然日內將上述補償股權比例按照1元轉讓給投資方,公司、創始人及原股東有義務配合投資方簽署相關股權補償協議、修改章程、股權轉讓協議及決議等文件,并履行審批及工商變更登記的手續。
(5)如公司沒有完成指標任務,與指標任務相差較大,創始人每年最大補償股權比例為3%。
6、回購權
(1)如公司2024年度、2024年度及2024年度當年經審計的、主營業務銷售收入低于本條第5款約定的當年銷售收入指標的50%,或2024年度、2024年度公司經審計凈利潤為負,投資方有權要求創始人或公司按照下列價格回購投資方所持公司部分或全部股權。回購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回購價格=投資方的投資金額+投資方的投資金額×10%×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天數/36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期間取得的現金紅利
(2)如公司、創始人或管理層發生違背承諾,嚴重違約的情況,投資方有權要求創始人按照本款規定的價格和條件履行回購義務,回購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回購價格=投資方的投資金額+投資方的投資金額×10%×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天數/36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期間取得的現金紅利
(3)自本次投資完成之日起36個月內,如投資方委派董事支持公司上市且公司符合上市條件,但公司董事會或股東會否決公司上市計劃,則投資方有權要求創始人按照本款規定的價格和條件履行回購義務,回購價格的計算公式為:
回購價格=投資方的投資金額+投資方的投資金額×1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天數/365-投資方持有公司股權期間取得的現金紅利
(4)自投資方書面要求創始人回購股權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公司可協調第三方按照上述回購條件及價格受讓投資方持有的公司股權,視同創始人已履行回購義務;
(5)自投資方書面要求創始人回購股權之日起45個自然日內,創始人應支付投資方全部回購價款,投資方收到全部回購價款后15個自然日內應配合公司、原股東辦理股權轉讓手續;
(6)公司及創始人無權強制回購投資方本次投資后所持有的公司股權。
7、領售權
在滿足本條第6款約定的回購條件的情況下,如創始人或公司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履行回購義務、支付股權回購價款,或未能促使第三方按照回購條件及價格受讓投資方持有的公司股權,則投資方有權通過兼并、重組、資產轉讓、股權轉讓或其他方式發起向其他第三方(以下簡稱收購方)出售公司部分股權或全部股權,對此創始人承諾如下:
(1)對投資方發起的出售公司股權的提案不行使否決權;
(2)根據投資方或收購方的要求,簽署、遞送所有與公司出售股權有關的文件并積極采取支持行動;
(3)如采取股權轉讓的方式進行公司出售,同意按照與投資方相同的條件向收購方轉讓其所持有公司的全部股權。
8、知情權
公司及創始人承諾按照下列要求向投資方及投資方委派的董事及時提供公司準確、真實、完整的相關資料,并接受投資方委派人員對公司財務資料進行查閱:
(1)根據投資方的要求,每月20日前提供上月的財務報表和業務報告;
(2)根據投資方的要求,每季度/每半年結束后30個自然日內提供經公司董事長、財務總監簽署確認的未經審計的季度/半年度的合并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3)根據投資方的要求,在每季度/每半年結束后45個自然日內提供經公司董事長、財務總監簽署確認的重要聯營公司和子公司未經審計的季度/半年度的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4)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60個自然日內提供公司年度合并財務報表,并在會計年度結束后3個月內提供公司經具有證券從業資格且經股東會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合并財務報表;
(5)每一會計年度開始前30個自然日內提供公司新一年度收入和資本預算計劃;
(6)公司應當提供下列信息:①投資方希望知道且與投資方利益相關的;②為投資方自身審計目的而需要的;③為完成或符合有權的政府機關的要求,投資方要求公司提供的其他一切有關公司運營及財務方面的信息;以及④公司收到任何關于全部或部分收購公司、公司的任何資產或任何下屬企業的正式報價及意向信息等。本款項下的信息應于投資方提出書面要求之日起一個月內提供;
(7)公司董事會、股東會會議結束后10個自然日內提供相關會議紀要(投資方需要的前提下);以及
(8)創始人及公司承諾按照要求向投資方及時提供公司的相關資料。投資方可能要求該等信息以特定格式匯報,如果該等信息不為公司所能即時提供或者無法以要求匯報格式提交,公司應當盡其所能按照投資方的要求取得、整理、編輯此信息。
9、重大事項決定權
本次增資完成后,對于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實質性子公司)的下列重大事項應得到投資方及股東一致通過方可實施:
(1)通過、修改公司章程;
(2)成立董事會專門委員會,授權代表董事會行使質權;
(3)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
(4)員工期權計劃的設立和實施,包括授予數量、授予對象、行使價格、行使期限等;
(5)公司年度分紅計劃;
(6)公司的破產、清算、合并、分立、重組。
10、董事會決策權
本次增資完成后,公司(包括子公司及實質性子公司)下列事項需經包括投資方委派董事在內的半數以上董事通過方可實施:
(1)批準、修改公司的年度計劃和預算;
(2)處置公司的重要資產,包括房產、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及其他對公司業務持續運作產生重大影響的資產;
(3)在年度預算之外的、一次性超過300萬元人民幣的對外投資(包括子公司的對外投資)、合資、合作等;
(4)任何關聯交易(關聯董事不參與表決);
(5)改變公司薪酬體系;
(6)任何針對第三方的對外貸款、借款、擔保、抵押或設定其他負擔;
(7)委托或變更公司的會計師事務所(需要股東大會通過);
(8)修改公司的會計政策。
11、優先清算權
公司發生清算、解散、結束營業時,投資方有權優先于原股東享有優先受償權,按照下列兩種計算方法所得結果中較高者獲得受償:
計算方法一:投資方的投資金額+公司對投資方的所有欠款+投資方在公司已公布但尚未執行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應享有的紅利以及應付而未付的利息
計算方法二:投資方按照持股比例對公司可供分配的財產所享有的分配額
任何兼并、收購、改變控制權、合并的交易行為,或者公司出售、出租其全部或實質部分的資產、知識產權或將其獨家授權予他人的,均構成本條意義上的清算、解散或結束營業。
第七條 股東權益的分享及承擔
自交割日起,投資方與原股東即按各自持股比例對公司享有和承擔相對應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公司治理
1、為加強公司管理,對于公司總經理、財務總監及董事會秘書的任命或變更需經投資方與公司討論后共同決定。(按公司董事會規則辦)
2、為改善公司的治理結構,本次投資完成后公司設立董事會,由五名成員組成,投資方委派一名董事;公司設立監事會,由三名監事組成,成員不變。
3、公司應當按照法律規定及公司章程約定的事項在會議召開通知之日同時將會議資料向董事提交,通知以電子郵件、傳真或郵政快件方式向投資方指定的收件方發出。
4、公司建立的股東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及相關內控制度應當經股東大會通過,并確保公司的治理機制有效規范運行。
第九條 承諾及聲明
1、公司創始人向投資方承諾如下:
(1)對于任何由于公司歷史債務、責任(包括但不限于違反法律、法規或規范性文件規定等)造成的、審計報告中未能體現的任何債務或責任由公司原股東承擔,在本次投資完成后發現的,給投資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2)創始人及其控股或參股的關聯企業不直接或間接地從事或投資任何與公司業務構成競爭的同類型業務及存在關聯交易的業務;
(3)在本次投資完成前公司不存在任何尚未執行及擬執行的分紅計劃。自交割日起,公司的資本公積金、盈余公積金、未分配利潤等由增資完成后的所有在冊股東按各自的股權比例共同享有;
(4)未經投資方書面同意,創始人不得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轉移、轉讓、質押、抵押或出售其持有的公司股權;
(5)如經過股東會批準同意的公司融資需創始人提供擔保支持的,創始人同意無條件為公司提供相關擔保支持;
(6)本次投資完成后,創始人確保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及高級管理人員(獨立董事除外)簽署相關承諾,保證自本次投資完成后3年內不主動從公司離職,如在此期間離職的,自離職之日起3年內不從事或投資任何與公司構成競爭的業務;
(7)公司在開展業務過程中發生違法經營情形而被主管部門處罰的,給投資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公司或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8)公司(包括子公司)出資不到位或抽逃出資而被主管部門給予處罰的,給投資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均由所涉股東或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9)公司歷史沿革過程發生的歷次股權轉讓雙方如發生股權糾紛而給公司或投資方造成損失的,由創始人承擔賠償責任。
2、投資方向公司作出聲明或陳述如下:
(1)投資方決策委員會對本次投資的最終批準;
(2)投資方完成商業、業務、財務及法律的盡職調查且調查結果令投資方滿意;
(3)投資方本著股東利益最大化、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則,合理使用投資方享有的所有優先權利,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相關問題;
(4)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投資方享有的隨售權、反稀釋權、回購權、領售權及優先清算權在公司正式遞交上市材料之后自動終止;如公司上市材料撤回或上市申請未獲批準,則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投資方享有的所有優先權利自動恢復。
3、本次投資完成后,公司及創始人承諾按照下列約定的時間完成相關工作:
(1)本次投資完成后【1】年內,創始人分期或一次性向公司補足資本金,補足金額以會計事務所出具的數據為準;
(2)本次投資完成后【12】個月內,創始人向投資方提供本次投資前公司歷史沿革過程中發生的歷次股權轉讓支付股權轉讓款的憑證或轉讓雙方簽署的聲明,確認歷次股權轉讓款已付清、轉讓雙方不存在任何潛在的股權或債務糾紛;
(3)本次投資完成后【3】個月內,公司(包括子公司)按照經投資方認可的方案與全體員工簽署勞動合同,并與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人員及其他重要崗位員工簽署保密協議及競業禁止協議。
第十條 交易費用的支付
1、本次投資過程中,協議各方各自承擔發生的日常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費、通訊費、文件制作費等;
2、如投資方按照本協議完成投資,則投資方為完成本次增資而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所需支付的律師費、審計費等費用(以下簡稱中介費用)由公司最終承擔,上述費用總計不得超過【】萬元人民幣。
3、如投資方未進行投資,則上述中介費用由投資方承擔。
第十一條 保密和不可抗力
1、保密
各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年內,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政府有關機構要求外,未經本協議各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及其雇員、顧問、中介機構或代理應對其已獲得但尚未公布或以其他形式公開的、與本次增資相關的所有資料和文件予以保密。
2、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協議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協議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騷動、暴亂、戰爭及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明文規定且對外公布的上市規則變動等)影響而未能實質履行其在本協議下的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期間應予終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其他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個工作日內以本協議規定的通知方式將有關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上的適當證據提供給其他方。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協議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可能及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不可抗力事件對其履行協議義務的影響;和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協議。在不可抗力事件消除或其影響終止后,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各項義務。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和賠償
1、本協議各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的規定,以下每一事件均構成違約事件:
(1)如果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實質性義務或承諾,以至于其他方無法達到簽署本協議的目的;
(2)公司或創始人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投資方享有的權利以及公司、創始人向投資方作出的承諾、聲明、保證等。
2、公司、創始人發生違約行為的,投資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進行改正;違約方自收到投資方的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未予改正的,投資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行使回購權。
3、創始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股權補償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權補償對應的投資方出資金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資方違約金。
4、公司或創始人違反本協議約定的股權回購義務的,每逾期一日,按照股權回購價款的千分之三支付投資方違約金。
第十三條 協議的解除
1、協議解除
各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書面方式共同解除本協議。
2、單方解除
(1)如本協議第五條所述的先決條件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三十日內尚未全部得到滿足的,則投資方有權在上述期限期滿后、增資到位之前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且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公司或原股東存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違約行為,在投資方增資到位之前,投資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解除本協議,并有權另行向公司或原股東主張因其違約行為造成的投資方全部實際直接經濟損失的賠償。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及適用法律
1、任何因本協議的解釋或履行而產生的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方式加以解決。如協商未果,則任何一方均有權在該等爭議發生后三十天內,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在有關爭議的協商或訴訟期間,除爭議事項外,本協議各方應在所有其它方面繼續其對本協議下義務的善意履行。
3、本協議及任一最終文件(除非基于適用法律的規定)都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適用沖突法原則)。如若因為執行此協議產生任何爭端,敗訴方都應承擔相應的合理的律師費用。
第十五條 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經各方正式授權代表簽署后生效。
2、本協議的簽訂、履行、修訂、解除和爭議解決等均應受中國法律管轄并依其解釋。
3、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經各方共同簽署書面文件;未經其他各方同意,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4、各方聯系方式及地址如下,如果各方要求變更相關內容的,應當提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
(1)公司代表:【】,聯系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碼【】及郵箱地址【】;
(2)原股東【】,聯系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碼【】及郵箱地址【】;
(4)投資方【】,聯系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碼【】及郵箱地址【】。
5、公司根據工商局要求提交公司章程或另行簽署增資協議,相關文件內容與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的約定不一致的,以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約定為準。
6、本協議中文正本一式【】份,各方各持有一份,其余用于辦理工商登記備案之用。
(以下為本《股權投資協議書》附件及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為本《投資協議書》簽署頁)
協議各方簽署:
被投資企業:
【】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原股東:
【】
投資方:
【】(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
年 月 日
收購合同印花稅 收購合同補充協議篇五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同意按照以下條款和條件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乙方為甲方定作型號為_____造紙機一臺。詳見:合同技術文件。
二、由乙方代辦運輸和保險,將貨物運抵甲方所在地,即設備安裝地點,運抵甲方所在地之前的所有費用〔包括運費、保險費等、由乙方承擔。交貨日期為貨物抵達甲方的日期。因乙方包裝和運輸不當造成貨物達不到合同要求、處理費用和返廠費用等由乙方承擔。
三、交貨日期與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甲方預付乙方______萬元,到________月中旬交基礎板與紙機機架部,甲方付進度款______萬元;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底交清紙機,甲方付紙機款______萬元;7月中旬空運轉結束;付款_______萬元;余_________萬元作紙機質保金,正常開機一年內付清。
四、技術資料:
合同生效后____天內,乙方應將設備總圖、基礎圖等技術資料向甲方遞交。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六、價格條款:
本合同所指貨物的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此價格包括貨物運到甲方安裝地與安裝、調試、員工操作培訓、技術服務的全部費用。
七、質量保證與安裝條款:
a)乙方保證貨物符合合同條例規定的規格、性能。
b)乙方保證所提供設備能夠正常達標運轉。在其使用期內應具有穩定的、符合技術協議參數的使用性能。
c)設備的質量保證期為自設備通過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____個月。
八、安裝調試條款:
a、甲方必需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把土建施工滿足擺放基礎板條件,乙方派出安裝人員進場施工初平,安裝所用專用工具由乙方自理。
b、甲方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提供具備封閉廠房的安裝條件〔土建、照明、天車等均需符合安裝需求、乙方開始精平安裝。
c、甲方需派出_____名機修人員參與安裝調試,并和乙方一起做好安裝記錄,邊安裝邊驗收。
d、安裝周期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中旬進入空運轉。
e、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紙機安裝無法正常進行,延誤安裝周期,乙方完工交付時間相應推遲。
f、甲方免費提供乙方現場工作人員食宿和生活上的方便。
九、檢驗條款:
a、乙方在交貨前應對設備進行全面檢驗,并出具證明符合設備規定的檢驗報告。檢驗報告中應對檢驗的.細節、結果與在以后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作出詳細說明。該檢驗報告不作為設備的最終合格證明。
b、設備運抵現場后,甲方應對設備的質量、規格、數量進行檢驗。如發現設備的規格、數量、質量與合同不符乙方應與時補足、修復和更換。
c、生產線調試完成,須達到各項指標要求,符合技術文件細則。
十、不可抗力條款:如出現戰爭、地震、強烈臺風與其它雙方同意有不可抗力,致使履行受阻。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延長。延長期限應相當于事故影響的期限。不可抗力情形發生后,一方應該與時通知另一方。
十一、合同的爭議解決條款: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端。如果協商后,雙方的問題仍得不到解決,任何一方均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提交協調解決和仲裁。
十二、本合同的計量單位均采用國際標準計量單位。
十三、除為履行本合同需要,雙方應對本合同所涉與的內容進行
十四、本合同生效的條件是:
a、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簽字、蓋章。
b、預付款到位后。
十五、質量保證期條款:質量保證期為生產線正式驗收后一年。質保期內設備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與時解決。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煤業
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造紙機械
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收購合同印花稅 收購合同補充協議篇六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乙方只負責從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_______之間的運輸費用。
3、貨物交與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進行驗收時,如發現缺少、損壞等,甲方有權拒收,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達到收貨要求的.,甲方應及時對貨物進行簽收。
1、支付方式:□現金支付□銀行轉賬
乙方應負的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用利用的,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
2、乙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繪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的罰金。
甲方應負的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他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金額_______________元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2、對已到達約定交貨地點的貨物,如發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絕接貨或退貨,甲方應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3、在乙方交貨準時的前提下,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的_____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1、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后方能變更。
2、如甲方須變改產品品種、規格、質量、顏色、包裝等時,應提前_____天與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乙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擔。
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應及時向對方同志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供需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清以后終止。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