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景區承包合同 景區承包經營合同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鄲腊伞O旅媸切【帋痛蠹艺淼淖钚潞贤0?,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景區承包合同篇一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游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范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范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五十年,即從20xx年2月20日起至2056年2月19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2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100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20xx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1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xx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3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5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20xx年開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20xx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新化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1000—1600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顚S?。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臺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于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梅山龍宮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征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臺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xx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景區承包合同篇二
乙方:身份證號:家庭地址: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計劃開業時間為:年
月日)
甲方經營管理的特色小吃街項目內共有7座小木屋售貨亭,現將其中座租給乙方獨立經營,虧盈自負。。
1、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監督與管理,聘用人員登記表等相關入職資料、促銷計劃、經營項目名稱必須交由甲方備案。
2、乙方每周向甲方提交經營報表等銷售報告。
3、乙方要嚴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本協議約定的經營范圍,不得越權經營,不得哄抬價格,必須按照甲方規定操作。
4、乙方在合作期間,不得在正常工作時間關門歇業。
5、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應積極開展售貨亭的裝飾、前期準備工作。
6、乙方須遵守甲方運營部的管理制度及參加甲方的各項培訓和會議。
7、乙方承諾在合作期間每年至少做不少于次促銷。
8、乙方必須取得工商、衛生等部門核發的證照;工作人員必須持健康證上崗。
9、乙方承諾所經營項目與其他承包方不同。
10、乙方如需調整售賣商品時需經運營部經理同意。
11、為了維護景區整體形象,乙方必須與甲方統一著裝。
12、乙方承諾不經營欺騙消費者的項目。
13、乙方如出現食物中毒等事故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14、乙方如需轉讓必須經過甲方,轉讓價格由甲方制定,轉讓后甲方收取5000元手續變更費。
15、甲方員工消費享受8折優惠。
1、具有一定的餐飲經驗和人脈關系。
2、擁有一定的經濟實力。
1、甲方負責場地、木屋售貨亭的提供
3、提供海報、工作服。
1、場地木屋管理費合計萬元/年。
2、乙方負責人工費用、商品耗材、水電費等。
乙方按市場價對游客出售所需商品,水電費每月底由公司統一收取。
1、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萬元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合同簽訂后,乙方私自將售貨亭裝讓他人。
(2)乙方擅自利用甲方的景區資源從事非法行為。
(3)經核實,乙方連續三天無故未開門的。
3、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撤消,均需以書面形式作出通知,并蓋章有效。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嚴格執行之,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按合同法等國家法規提請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浙江景川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2024年月日2024年月日
景區承包合同篇三
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游發展,打造 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 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
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范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范圍:
新化縣移民局 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 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 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 元。
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 元人民幣,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 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 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 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 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 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 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 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 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 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 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 年開始,每年 月 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
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
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新化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 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顚S谩?/p>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 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臺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 元用于景區建設;
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 元用于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
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梅山龍宮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征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臺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長。
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
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
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帳 號:
開戶地址: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景區承包合同篇四
承租方(乙方):黃xx
根據《^v^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雙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簽訂立本合約,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租賃位置
甲方出租的商鋪位于xx市xx鎮xx—xx?時尚匯 a 區第 12 幢1088號鋪,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期為3年,本合約從 xx年4月1日至xx年4月1日止。
第三條 租金交付
1、乙方應于每月1號前向甲方繳納當月的租金。
2、簽約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賃押金(共計人民幣10000元整)和1個月的租金(共計人民幣 11500 元整)。
3、租金標準,每年每月為 1500 元;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商鋪產權無爭議,不因產權原因影響乙方的經營計劃。在租賃期內,如果甲方將商鋪出售給他人,乙方須無條件按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與新業主重簽租賃合同,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
2、乙方的裝修方案須通過甲方審核,甲方須于7天內給予回復,否則所拖延的時間不計租金。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依約交付租金,若乙方拖欠租金,每拖一天,甲方加收拖欠金額百分之一的滯納金,乙方若逾期一個月拖欠租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約,收回出租商鋪,乙方的押金不予退還。
2、租賃期間的物業管理費、商鋪保險費,租賃稅,維修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結構及用途,對商鋪內的設備、電訊器材等配套設施應妥善保管,如發現損壞,須在一星期內由乙方負責出資維修。
4、租賃屆滿或合約解除,出租商鋪的.不動產部分(如:裝修物等)及原有水電設施物品乙方不能帶走,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物品在乙方遷出時帶走,遷出后商鋪仍有余物的,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甲方可自行處理。
第六條 聲明與保證
1、租賃期滿,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在本租賃期間投放到出租商鋪的裝修費用。
2、如屬乙方裝修,專柜的設計、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其設計、裝修方案經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裝修過程務必遵守甲方指定的《xx管理公約》。
3、乙方租賃的商鋪只適宜作商業之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其用途。
4、商鋪租用期間內,由乙方負責管理,如發生人為事故所造成的建筑、管道設施等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自行做好防火、防盜、防煤氣泄漏等工作,乙方在房內發生任何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6、租賃期間,乙方若利用商鋪做違法、犯罪活動,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另扣除押金不予退還。
7、租賃期間,乙方必須遵守《xx管理公約》的約定。
第七條 合同期滿
1、乙方交付甲方的押金(人民幣10000元),在雙方確認商鋪、物品無損,相關費用交接清楚后,由甲方在當天內如數還付乙方。
2、在本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續租權,如需續租,乙方應在租期屆滿前兩個月向甲方提出,并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合約之規定履行義務,任何一方違反導致本合同提前終止的,違約方需賠償對方人民幣10000元的違約金。
2、租期滿一年后,乙方取消或中斷合同,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同時甲方退還全額押金給乙方,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若要自動退場更換租客,必須先提供第三方資料給甲方,通過甲方與第三方協商簽定租賃合同后,方可退回全額押金給乙方。
第九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應。
2、在履行本合約的過程中,若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或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訴請xx市人民法院解決。
3、本合約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
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5、本合約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經營說明
1、本商鋪只能經營xxx,乙方不得制造噪音,破壞商鋪周圍環境。如果有業主投訴乙方惱亂正常生活,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改正,若情況比較嚴重者,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止經營。
甲方:xx市xx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聯系地址:xx市xx鎮xx 聯系地址:xx門面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51101xxxxxxxxxxx
簽訂日期:xx年3月24日 簽訂日期:xx年3月24號
簽訂地點:xx 簽訂地點:xx
景區承包合同篇五
*方:浙*景川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乙方:*號:家庭地址:
一、承包時間: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共年。(計劃開業時間為:年
月日)
二、合作內容:
*方經營管理的特*小吃街項目內共有7座小木屋售貨亭,現將其中座租給乙方*經營,虧盈自負。。
三、合作管理
1、乙方在承包期間必須遵守*方的監督與管理,聘用人員登記表等相關入職資料、促銷計劃、經營項目名稱必須交由*方備案。
2、乙方每周向*方提交經營報表等銷售報告。
3、乙方要嚴格按照*方要求及本協議約定的經營范圍,不得越權經營,不得哄抬價格,必
景區承包合同篇六
發包人:
承包人: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合同書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甲方委托乙方承擔_工程施工,根據《_合同法》,《_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調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建筑面積:
第二條工程范圍及承包方式
承包范圍:施工范圍內的工程包工包料(詳見材料明細表),按雙方認可方案及數據、尺寸施工。
承包方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的方式承包本工程。本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不再調整。
第三條工程價款
本合同為固定總價承包模式。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本工程雙方協議人民幣元整。
本工程若發生變更,以現場簽證單為準。
第四條工程質量及開、竣工時間
本工程質量應滿足國家有關質量評定所要求的合格標準。
工期:具備安裝條件后日至月日。(特殊原因適當延長工期)
第五條甲方工作
協調解決施工場地內乙方所需的現場辦公及材料堆放、制作場地,開工前向乙方提供所需水、電源。
協助協調施工場地內交叉作業及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
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
對乙方的施工質量,工程進度進行監督。
甲方駐工地代表:電話:
第六條乙方工作
乙方在施工中,按照圖紙及施工經驗工作,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對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并服從甲方對現場的統一管理。
編制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監理及甲方審定,竣工資料按照甲方施工單位要求整理匯總后,繳納甲方施工單位統一保管。
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一切事宜。
乙方應負責教育施工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安全規程,防火防盜。注意現場文明和環境衛生。發現違章作業,應予制止。負責好自己現場人員的安全與組織管理工作,施工期間乙方人員的意外人身傷害及其對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由乙方自行負責。
凡由乙方負責采購的主要材料、成品,需經甲方確認。
遵守國家、地方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的建筑物、設備管線不受損壞。作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清理工作。
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和相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筑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已完工工程而又未交付甲方使用之前,負責成品和半成品的保護工作,保護期發生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如第三方造成損壞的,通過甲方協調,由第三方負責修復,或由乙方修復,第三方承擔費用。保修期滿后,只收成本費。
乙方駐工地代表:電話:
第七條、工程付款方式
合同簽定后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60 %,即元作為首付。待工程進行一半時甲方付給乙方總工程款的30 %即元。剩余10%的總工程款即元在本工程全部安裝成功驗收合格后付清全部余額。
第八條、竣工驗收
甲乙雙方按設計方案現場進行驗收。
第九條、質量保證
設備質量保證期從驗收合格之日起十二個月。
質量保證期:驗收合格之日起,對在質量保證期內所發生的一切非不可抗力因素及非人為損壞都要負責更換和維修,甲方通知維修時,乙方48小時內到達現場(省內)。省外根據路程確定到達時間。
質保期滿,甲方需要乙方維護維修時,雙方另簽訂維保協議。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9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甲方代表不能及時給出必要指令、確認、批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及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要求,或發生其它使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違約在先除外)。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款結清后本合同自行終止。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章):乙方(章):
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景區承包合同篇七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保證方):
甲方與乙方簽訂市路號廣州公司停車場承包合同(年月日簽訂)(下稱^v^承包合同^v^)為了擔保該《承包合同》能正常履行,三方共同簽訂該《承包合同》的保證合同,確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二、保證的形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三、保證的范圍:乙方在《承包合同》中應履行一切義務和乙方在保管_____期限內因被保管_____被偷、損壞而應承擔的賠償義務。
四、保證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甲方與乙方變更合同應書面通知丙方,并需丙方書面同意,否則丙方不承保證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丙方:(保證人):
代表:
簽訂合同時間:?年?月?日
簽訂合同地點:市路號
景區承包合同篇八
甲方:
乙方:
根據《_合同法》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等有關要求,為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龍城花園一期一號大門前部綠化景觀工程。
2、工程地點:南華縣龍川鎮南永公路東側。
3、施工范圍:道路、綠化、景觀廣場、給排水、電等(以甲方交給的施工圖紙圖示的所有內容)。
第二條 工程造價及承包方式
1、工程造價:本工程的總造價為人民幣 (小寫:元)。
2、承包方式:采用總包干單價承包的方式,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在承包范圍內遇工料價格變動,則承包總價和單價不變。如因設計變更或甲方主觀變動而引起工程量變化的,變更單價由甲方根據乙方的投標價作變更增加,當無單價時則按乙方的投標單價水平現場商定。綠化部分若因樹的品種或樹的大小采購不到其價格,則按實際情況作相應調整。
3、工程所需交納的稅款已含在工程造價內,由乙方交納。
第三條 工程質量
1、乙方按施工圖和設計技術說明書、并根據國家有關的綠地工程施工規范要求進行施工,保證工程質量。
2、乙方應對全部現場操作、施工方法、措施的可靠性、安全性負完全責任?,F場設專職質量、安全檢查員,建立自檢制度,做好自檢記錄。
3、乙方所使用的材料、設備及施工工藝應符合設計要求。
4、苗木胸徑株高、冠幅以工程量清單的苗木規格為準,樹干無病蟲害。
5、回填土和底肥必須符合規范要求。
6、在一年的責任期內,如非人為破壞和自然死亡造成的缺塘,乙方應在一星期內無條件補植。
7、所有苗木進入現場后,由甲方對株高,冠幅規格進行驗收,如質量不合格的,乙方無條件更換,并承擔一切費用。
8、該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為一次性驗收合格。
第四條 工程工期
1、本工程總工期為(日歷工期)45天。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養護期 至 。
2、如遇以下情況者,工期相應順延:
(1)開工前甲方不能按時交出施工場地,清理障礙,接通水電。
(2)甲方其它原因或設計變更,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
第五條 甲方責任
1、做好工程范圍內四通一平,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
2、按要求提交技術資料。
3、組織設計單位與乙方進行施工圖交底會審,提供測量基線、水準基點。
4、委派現場工地代表 ,加強與乙方聯系,負責質量檢查和監督,處理設計施工技術等問題。
5、 按規定對主要工序進行中間檢查驗收。
第六條 乙方責任
1、按圖紙要求做好施工總平面布置,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及總進度計劃。及時配備機具、材料,組織技術力量和勞動力。
2、按照施工圖保質、保量、保工期、保安全完成施工任務。竣工驗收后為綠化保養期、為12個月,在保養期、責任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并確保養護期滿后100%的苗木成活率及草坪成坪率。
3、指定工程負責人負責本工程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處理技術、質量、安全等一切有關事宜。
4、 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工程進度表。
第七條 工程價款支付、待定。
1、合同生效后預付工程進度款,按工程總造價的 %核付。
2、其余工程款分二次支付:第一次在完成工程量 %,按總造價 %支付;第二次(即其余工程尾款)待工程保養期結束,全部竣工驗收后一次結清。
第八條 安全責任
按照施工安全規范在施工中采取有效預防措施,確保文明施工和施工安全,本著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若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九條 竣工驗收
1、竣工驗收按照國家規定程序辦理。乙方在工程竣工前和甲方先進行預驗收,符合質量標準經甲方同意,乙方正式遞交竣工報告。
2、乙方一切的工程報告、進度計劃、工期統計月報、施工會簽等文件需交甲方一式二份。
3、 工程已具備竣工驗收條件,甲方不能按期予以驗收接管的,其看管維護費用由甲方負責。
4、在驗收中發現質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或剩余部分尾工 時,乙方要按質檢規定的時間完成,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 附則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協商同意可由甲乙雙方簽訂附則共同遵守。如單方面不履行本合同造成對方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
2、 執行合同中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若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則由仲裁機關仲裁。
3、 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執三份,乙方執貳份。
4、 本合同自雙方正式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驗收工程造價全部結清后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