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300字
寫讀后感絕不是對原文的抄錄或簡單地復述,不能脫離原文任意發揮,應以寫“體會”為主。讀后感書寫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樣才能寫一篇優秀的讀后感呢?下面是小編帶來的優秀讀后感范文,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300字篇一
誰說丑狗就可以隨便欺辱了?誰說丑狗就沒有生活的自由?本文中的迪克,就是這樣一只丑狗。
當迪克剛生下來時,便成了沒人喜歡的丑狗。過了斷奶期,主人把他放送到了大森林里,而迪克卻只能靠自己來養活自己。他也一直在尋找自己的新主人,可每次人們都嫌他丑。在之后的幾個月,有一位盲少年阿炯,成為了它的新主人,他以拉二胡為生。阿炯為了尋找母親,到了昆明,幾經流浪,在以拉二胡乞討為生,不過每天都有一位陌生的阿姨為阿炯安排吃的,她就是阿炯的媽媽。可是,阿炯呆在昆明卻沒有一種幸福的感覺,最終,他和迪克開始了永久的流浪。
讀了這本書,我認為我們不就是那個軟弱的阿炯嗎,時時刻刻都需要父母的幫助,愛護和引導。而父母呢,就是那一條忠誠的狗,每分每秒都保護著我們,生怕我們受一丁點傷。幾乎干家務活,都是爸爸媽媽干的吧。而我們呢,就是坐在沙發上看看電視,在電腦桌上玩玩電腦,看看書。也許想要幫爸爸媽媽干活的人,也不會多吧。
這個世界上,也許長得丑的,美的只有幾個。其他人都相貌平平,可是,長得美的又有什么資格去批評長得丑的呢,也許長得美的心靈不美好,也許長的丑的心地很善良,所以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沒有很形象的美與丑。就比如說迪克吧,他雖然長得丑,可是,他對主人卻忠心耿耿
我還是這一句話:世界上的生物是平等的,沒有很形象的美與丑!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300字篇二
語文老師告訴我們沈石溪又出新書了。帶著一份期待,一份興奮,我買下了這本書。我迫不及待的翻開了這本書,津津有味的讀著,完全沉浸在了書中。
這本是主要講了一個被主人扔掉的狗和一個盲少年從麗江去春城昆明找媽媽的故事。在橋洞里,小主人阿炯發燒了,迪克為了救小主人被五個人當活靶子來掙錢,為給小主人治病。后來阿炯在紅蕾劇場一曲成名,但因為迪克太丑,被漂亮的白獅狗所代替,被綁在籠子里,阿炯不忍心看迪克這樣,就在一天晚上,他解開迪克,又繼續了他們的流浪生活……
這是一個人與狗的故事,迪克和阿炯之間建立的深厚的友情。在困難中互相幫助,互相給予。因為他們都懷有一顆感恩的心。一只狗都有感恩的心,難道我們人不應該做的更好嗎?
合上書,想一想自己,有沒有用一顆感恩的心去對待父母,對待身邊的每一個人。
我想了很多。爸爸媽媽把我們養大,有時候總覺得這是爸爸媽媽應該做的,有時候不但不感激,稍有不如意,還要和爸爸媽媽吵鬧。讀完這本書我感到難過。應該懷著感恩的心對待爸媽的付出,應該理解爸媽,應該回報爸媽。
我們不僅要有一顆感恩的心對待父母,還要用一顆感恩的心對待身邊的每一個人。我們有困難,別人幫助,哪怕只是一個微笑,一句鼓勵的話語,我們都要永記心底。
在教室里做作業時,別人借我一本是看,借我一塊橡皮,一張稿紙用,這雖然都是小事,但我也要記在心里,感激別人的幫助。
走在大街上,幫老人過馬路,坐公交車,給老人讓座,這都是給別人的一點點幫助,也是愛的傳遞。
學會感恩,懷著一顆感恩的心對待身邊的每一個人,每一件事。學會感恩,幸福別人,快樂自己。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300字篇三
他的眼睛里沒有大千世界的紙醉金迷,只有黑暗;它的眼里沒有花花世界的世態炎涼,只有忠誠。他是阿炯,它是迪克。
——題記
他是個苦命的孩子,阿媽是知青,待他很好,卻在他讀一年級下學期時,鬧離婚成功,回到老家昆明,從此再無音訊。阿爸因此每天抽旱煙,喝的醉醺醺的,時常把他打得遍體鱗傷。一次重感冒,他的眼睛瞎了。后來,阿爸娶了繼母,生了弟弟阿龍,他的日子便更不好過。一段時間后,阿爸托人買了把二胡,把他領到錢老瞎那里學藝。再后來,錢老瞎去世,他接替了錢老瞎的“職位”,也失去了最親的人。
它的父母都是血統純正、出生高貴、相貌美麗、性情勇猛的獵犬,它的狗弟狗妹都繼承了父母的優點生的可愛漂亮,唯獨它,長得歪瓜裂棗。不僅主人嫌棄,就連它的母親也不愿多看它一眼。于是,它成了喪家的野犬。被迫送入森林,它也曾想找到一位主人,卻怎奈相貌丑陋,無人問津,有也只是嫌他相貌丑陋,無論它能力多強。
后來,他們相遇了,他給它取名為“迪克”,給它家犬的身份,盡管沒有山林生活的快意。它為他引路,為他趕走欺負他的人還有犬,甚至為他闖入茶樓,撲壞“黑匣子”,淪為“通緝犯”。再后來,他們一同,逃離佛海鎮,踏上了他的尋母之路……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主人,它是他的犬。
他和它歷經艱辛終于來到了昆明,在這片土地,它始終守護著他,它撿來石子扔進碗里,只為他能舒展愁眉;它學會打躬作揖,只為他和自己不用餓肚;它甘愿給人做沙包,被打得半死不活,只為給他湊齊醫療費……
后來,他住到了穿綠尼大衣的“阿姨”家去了,而它只能待在樓下,又度成為“野犬”一只。在后來,紅蕾劇院的宋經理,也就是他的宋叔叔發現了他的才華,把他打造成一代二胡明星,它也得以登臺演出,只是它樣貌丑陋,不討人喜歡,只得被關了禁閉,一只高價購得的白獅狗代替了它,奪走它全部的功勞,只因為它長相丑陋。
他不要乖巧可愛的白獅狗,只要它;他哀聲向宋經理求情,只為它能重獲自由;他把一半工資付給廚師,只為它能不需挨餓;他抽泣不斷,只為它能逃離死亡;他離開千辛萬苦才尋到的母親,丟下不愁吃喝的紅蕾劇院,只為與它相伴……
他是阿炯,它是迪克。他是它的全部,它是他的唯一。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300字篇四
一本好書會深深的感動一個人的心靈,一本好書會造就一個人;一本好書會把人帶入一個包涵豐富情感的多彩世界里……我就讀了這樣一本好書,它就是沈石溪動物小說《我們一起走,迪克》。
這本書把我帶入了充滿豐富情感的世界里。在這個世界里有一只被遺棄的丑狗,他無家可歸,也沒有人收留它。而它遇見了在茶館里賣唱的盲少年,從此開始了導盲犬的生涯。他們歷盡千辛萬苦從麗江來到春城昆明找到了留別已久的阿媽。可是,在那里他們生活的并不快樂。于是,盲少年阿炯與丑狗迪克走上了流浪的道路,他們帶著彼此永恒的愛走向光明,走向屬于他們的地方……
這本書打動了我的內心深處,當你細讀這本書時,會產生憐憫之心。當我看到盲少年阿炯被剝奪了賣唱的權力時,你會為阿炯打抱不平。憑什么把阿炯趕出茶館?人們就是愛喜新厭舊,更何況阿炯是一個年滿十四歲的盲少年,你怎么忍心將他趕出茶館?阿炯掙這么一點錢多么不容易啊,真是令人又可氣又可恨!看到這里我會感覺到阿炯是一個命苦的孩子。
我也十分欣賞迪克,我覺得它是一條帥氣而又美麗的獵狗,在迪克的世界里我看不到“丑陋”這個晦氣的詞語,看到的總是它老實的守在小主人身旁,做他的導盲犬。迪克深愛著它的小主人,它為了小主人咬死了那只它深愛的紅娜;為了小主人它寧愿在街頭賣藝;為了小主人它甘愿挨揍……
這真是一條好狗,一條值得人稱贊的好狗,一條可以把主人照顧的無微不至的好狗。
可是,他們就這樣帶著永恒的愛離開了,他們將帶著愛走向一個光明的世界!一個屬于他們的地方!
啊!讓愛走向光明吧!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300字篇五
晚清的曾國藩,是中國歷史上著名的中興名臣,經過十幾年的奮斗,終于把風起云涌的太平天國運動撲滅了,達到了“功高震主”的程度,再加上他在德行、文品方面的成就,被譽為“古今完人”。
后世人稱他謀略之學共有十三部,我看到過兩部,一部是講相人之術的《冰鑒》,還有一部就是他的《家書》。
這部《家書》內容十分廣泛,有講做人道理的,有談古今詩文的,有教育弟姊兒女的。讓我看到了治軍苛嚴的曾大帥溫情的一面。
他的《家書》中,還用許多筆墨來寫一些家庭瑣事和田園之事。比如怎樣弄好雞窩,怎樣整理菜園,要遵守星岡公八字(考、寶、早、掃、書、蔬、魚、豬)等,書中的插圖也都是一些菜園、花園、雞鴨之類的東西。所以有人不禁要問:“志存高遠的曾大帥,就是把這些東西流傳給后人?”
我認為這種說法過于膚淺,其實深刻的為人處世之道,尤其是老莊之道,就蘊含其中。
我們都知道,他的政治地位使他享有無比的榮耀,是清軍入關以來權勢最重的漢臣。一個大臣,擁有的榮耀越多,所面對的危險也就越大。有人說:“明清多小人。”這些“小人”看到比自己風光的人,總會心生嫉妒,出來罵幾句,踩幾腳,甚至于誣告陷害。再加上當時掌政的慈禧太后又是一個疑心病很重的人,對曾國藩也心存疑慮,說不定哪天就把他給宰了。所以說曾國藩在家書中寫一些種菜、養雞之類的事,無非說自己是個求田問舍,無心功名的人,以期保全首領罷了。
這就是《曾國藩家書》給我的啟示。而歷史上又有多少人不明白這個道理呢?像春秋的文種、漢代的韓信、明代的藍玉……無數血淋淋的事實都證明了這一點,飽讀詩書的曾大帥又豈會不知?“人生最佳之時就是花未開全月未滿。”曾大帥如是說。
所以說,真正的偉人不僅懂得激流勇進,更懂得急流勇退。在生活中,“藏”往往比“顯”更重要。
寫到這兒,我又聯想到天京城破之際,曾國藩說的兩句詩:“倚天照海花無數,流水高山心自知。”十年苦讀,十年征衣,榮譽、誹謗、朋友、信任、懷疑……真的只有“流水高山心自知”了。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300字篇六
夢想是路上指明的燈光。沒有夢想,就沒有堅定的方向;沒有堅定的方向,就沒有了生存的價值。
--題記
八十天環游地球,這在科技發達的今天是件輕而易舉的事。然而在一百多年前,這可是件難事。于是就有了福克斯與他的五位老牌友的這場事關兩萬英鎊巨款的大賭局,也有了這八十天在世界各地那有驚無險的旅程。
—斐利亞.福克斯是一個心懷夢想,沉著冷靜并且生活有著超常規律性的人。他和他的仆人—聰明能干而又正直誠實的法國人路路通一起因為這場大賭局而踏上了這整整八十天的艱難旅程。在路上,他們遇到了錯把福克斯當成賊的警官費克斯,還差點被費克斯拘留在半途中。最后自命不凡的費克斯終于發現了自己的錯誤,不再和福克斯主仆作對。福克斯也排除了一個又一個險情,驚險地贏得了這場賭局。
《八十天環游地球》寫得扣人心弦,使我感覺像走進了書中的場景,和福克斯先生在一起環游世界,一起實現他的夢想。看到緊張處,常常讓我為福克斯先生暗暗地捏了一把汗。讀著這本小說,我在不知不覺中學到很多:地理知識,風物人情,還有做人的道理。
福克斯先生十分慷慨大方,他在出發前將自己打牌贏得得的錢全部給了路邊向他乞討的可憐人;他還善良又疾惡如仇,在印度救下了將要被燒死殉葬的艾俄達夫人;他遇事沉著冷靜,有信心,有毅力,遇到的困難從不輕言放棄。福克斯先生身上有這么多優秀的品質,這也是他最后取得成功的原因。如果我能像福克斯先生那樣遇事前先充分估計;遇事時沉著冷靜,遇事后不輕言放棄,那現在常常困擾我的很多情況都會迎刃而解。
這本書,這個故事教會我要有夢想,心懷夢想,執著追究.夢想是路上指明的燈光。沒有夢想,就沒有堅定的方向;沒有堅定的方向,就沒有了生存的價值;有了夢想,才會有奮斗的動力!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300字篇七
每個孩子都有享受母愛的時候,而動物界的黑天鵝也不例外。
這個暑假我讀了一本名叫《黑天鵝紫水晶》的書,里面講述了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紫水晶是一只雌性的黑天鵝,他親眼目睹著丈夫慘遭袋狼殺害。但袋狼卻因以為叫約翰 · 威廉斯的人,不小心碰斷樹枝而嚇跑,便對他百般依賴,雖心里仍然懼怕著,但還是與他交頸廝磨,為的就是讓他當自己的“丈夫”,和那五只還未出殼的小家伙的爸爸。
因為沒有雄天鵝的保護,它們遭遇了許多事,家園被奪,被捕食者撕咬。這些危機最后都被威廉斯化險為夷,但有一次,威廉斯他失手了,造成了一場悲劇。
有一天,紫水晶和它的孩子們正踏著晚霞的余暉回巢,卻被兩只袋 獾 盯上,可威廉斯卻無能為力,只好眼睜睜看著紫水晶的一只腳被 袋 獾 咬斷。從此,紫水晶再也飛不起來。就在那時,我感受到母愛的無私,偉大。為了孩子,連名都不顧了,真的可以叫做母愛無私。
日子沒過多久,紫水晶又出事了,這毫無征兆。
那天,正在小家伙們練飛之時,一個空中殺手——楔尾鷹向著小天鵝們疾速飛來。待小家伙發現時,楔尾鷹早到天鵝們背后了。這時一團黑影向楔尾鷹飛去,那不是什么,就是紫水晶!
孩子!
母愛的力量讓它飛升起來與楔尾鷹殊死搏斗,也因為這樣,這個偉大的母親犧牲了。
讀到這里我感受到了:不僅我們人類有母愛,動物也有,偉大無私!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300字篇八
獨自看完《甜酸》,留了一塌糊涂的淚,是感動,是激動,是憤怒,是同情,是心疼,是茫然,是悔恨。這些都無法完全表達我內心的感受,我想沒有一個人會有像饒雪漫那樣敏銳的洞察力,她力求用夸張的手法表現超乎尋常的現實,但是卻一點都不做作,它的感情比任何本色演出的感情都要真實,一點一滴,像慢性毒藥一樣灌進我心里,我卻全然沒有發覺。
看著《甜酸》,我像是壓抑很久的小丑,在突然覺得找到共鳴的時候,全然不顧形象地爆發了。
淡淡的憂傷。
默默地流淚。
輕輕地抽泣。
大聲哭。
到底還是分不清這淚水是同情的還是麻木的。
哭完,我沒有去擦拭,而是任憑眼淚慢慢干去,我想就這樣吧,留下點記憶,痛痛也好,讓自己記住什么該做什么不該做,因為我不愿再痛。
往日的不快慢慢浮現,再隱隱褪去,我不愿去想,不愿再傷心,不愿再低迷,盡管我現在只剩一副虛有快樂外表的皮囊。皮囊就皮囊吧,又有什么不可,現在的人不都是用面具在生活的么,想笑不敢笑,想哭又怕被嘲笑,把真實都隱藏自在最底層,隨波逐流。
我不需要安慰,不需要開導,甚至不需要身邊有什么偉大人物可以陪我一起走過。我對一切都嗤之以鼻,我驕傲,我自負,我本以為什么都影響不到我,但是恰恰就是什么都可以觸動我那根已經很脆弱的神經;我敏感,我多慮,是什么讓我想太多,我不知道,可能天生是個矛盾的個體吧。
現在的我不會像小時候,有點煩惱就處處拉著人講個沒完沒了,我寧愿一個人承受,不想和任何人說起,我甚至沒有把握能否自己過去。也許我要的是時間,時間一長什么都能退卻;也許我要的是金錢,一旦有錢天涯海角躲哪里都行;也許我要的僅僅是適應,自然的規律,讓我們不得不面對適者生存的道理,這才是生存之道。
也許也許很多年以后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活過來的,那該有多可笑。或許我會記不清有多少人多少事,或許我根本就已經把他們統統從記憶里移除,來完整我所謂的完美的人生。
我到底想要什么,一直努力在思考這個問題,但是卻都沒有結果。
我要的是像田丁丁一樣純凈無污染但是卻又愚蠢笨拙的性格么,或者我要的是像李珥那樣倔強堅強卻全身充滿矛盾的個性,又或者我只是想做個優雅的女生,坐在那彈彈鋼琴品品茶。《甜酸》帶給我的是青春的甜酸,而《左耳》帶給我的卻是深深的震撼,我有時會想如果我能活得那樣瀟灑就好了。
這是我在博客里的第一篇文章,希望是個好的開頭,雖然可能是語無倫次都不知道自己在寫些什么,但是我會努力地寫下去,把自己的一點一滴都記錄,好讓以后回過頭看看自己留下的腳步。
《我們一起走,迪克》讀后感300字篇九
今天是周末,我獨自在家趴在床上。忘乎所以地在讀一本書——《寶葫蘆的秘密》。窗外陽光明媚,點點陽光透過枝繁葉茂的大樹,點撒在我的手上和書上,我卻毫不在意,任憑這些調皮的金色小精靈在我書上跳著舞,和我一塊在書里遨游。
過了很長時間,我終于將這本小說讀完了。故事里講了王葆他意外得到了個寶貝——一個會說話,還能實現自己愿望的寶葫蘆。這個寶葫蘆幫助王葆獲得了許多許多”好東西“,比如那幾十盆非常名貴的花草,許多的錢,好多美味的食品,電磁起重器等等,讓王葆成了眾多人中的明星。后來王葆意識到這些東西都是寶葫蘆偷來的。這是因為有一次王葆班級考試,因為題太難了,王葆想不用大腦思考就可以知道考試答案。而寶葫蘆把王葆前桌的試卷”變“了過來,卻沒有發覺這卷子是前桌的,還以為是寶葫蘆自己將答案給變了出來,想都不想就交了,而王葆的前桌的卷子不翼而飛,在王葆交卷是,老師發現卷子上的筆跡不是別人,正是王葆的前桌的。老師和同學們雖然感到很奇怪,但都一致認為王葆偷了別人的卷子。老師把這件事告訴了王葆的父母,使得王葆有家不能回。最后王葆醒了,才發現這只是南柯一夢。
雖然這只是一個夢,但它給我的印象很深。小的時候,我也曾幻想過自己能擁有一根魔術棒,可變出許多的東西。
雖然這只是一個夢,但王葆他并不是一個壞孩子。他挺想學好,肯做好事,關心身體,熱愛同學。就是有一點不好:有點懶,做一些麻煩的事情的時候,會不想做就想把東西變成現成的。于是就幻想有那么一個寶貝,可以幫他實現自己任何想要的東西,害的他有家不能回,整日里提心吊膽……
說來挺慚愧的,小的時候,我也想擁有一個寶葫蘆,可以幫我實現很多的愿望。因為在那時滑板車和溜冰鞋可算是當下最流行的東西。看到同齡的孩子穿在腳下的不是鞋子,而是帥氣的溜冰鞋。看著同齡的孩子在小道上飛速地向前沖,鞋子下面不是大地,而是帥氣的滑板車。看在眼里,饞在心里。可爸媽鐵了心不肯給我買,不買就算了,為此還把我臭罵一頓,說我什么不把心思花在學習上,就會想些沒用的……
看完這本書,我才明白,原來這個寶貝可不是什么好東西,它會使人養成不勞而獲的壞習慣,自己的是要自己努力去做,自己動手才有樂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