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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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篇一
1、公司全體干部及員工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各公司領導一定要把安全生產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2、各公司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機械工作人員的崗位操作規程,并定期組織有關人員學習,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
3、各公司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組織管理網絡,設置落實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安全生產工作實行層級管理,各級責任人要對所管轄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定期的監督檢查,杜絕事故隱患。
4、各公司應把本單位關于安全生產管理的文件資料如: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機械工崗位操作規程、事故防范及應急措施、生產安全責任人名單等報送公司總經理室備案。
為了及時掌握各分支機構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做到及時反映問題,在發生突發事故時能迅速采取有力措施進行控制和處理,把事故的影響和損失減至最低。我司通過對有關情況的通報使各單位及全體員工吸取事故教訓,對事故的.發生做到防患于未燃。制定突發事故通報制度如下:
1、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受傷,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各分公司負責人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處理,并在處理完成后第一個工作天內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有關情況。
2、機械及傷人事故(指有人員輕傷或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事故發生后各單位在做好緊急處理工作后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匯報。
3、較嚴重的事故(指有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10000元以上)。事故發生后各公司在做好人員拯救和報案工作后應第一時間向總經理辦公室和負責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報告。
4、報告突發事故時應先以電話向各分公司經理及部門經理報告情況,由公司經理致電總經理室報告。此后在事故發生后的第一個工作日,事故單位應以書面形式把事故的原因、發生經過、處理情況、責任劃分等匯報總經理室。事故處理工作結束后,事故單位應填報《突發事故報告表》(參考附表)交總經理辦公室存檔。
5、任何單位或個人對突發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如發現有隱瞞事故不報的情況,將根據事故的大小,嚴肅追究領導責任,并要對事故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上述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要求及突發事故通報制度,希各單位嚴格認真執行。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篇二
一、認真學習,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對本崗位的安全環保施工負直接責任;
二、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做好交接班記錄,并辦好交接班手續。
三、嚴格物品出入及放行手續。杜絕把關不嚴造成物品、車輛流失。
四、夜間廠區內車輛,保安員認真履行巡查防止造成車輛被盜或人,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及時處理為破壞。
五、要統一著裝堅守崗位,不私自離崗、竄崗,時常巡視,檢查責任區域,及時發現不安全隱患。
六、消防控制中心保安員應每天檢查公司內消防設備正常運轉情況。發現不能正常運轉或異常的`消防設施、設備應及時書面報告部門負責人。
七、巡邏保安員,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突發事件,按規定對場區仔細徹底巡查,防止發生盜竊、兇殺、火災等事故。
八、廠區內發生盜情或火情等,保安員接警后及時趕到現場,防止事故事態擴大。
九、積極參加各種安全環保活動、崗位技術練兵,提高安全
十、環保意識和技能;不得與廠區內閑雜人員、縫子相互勾結,謀取私利。
本承諾書一式二份,一份存檔,一份交給承諾人留存。
承諾人:xx
職務:xx
所屬部門:xx
部門負責人(簽字):xx
20xx年xx月xx日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篇三
1、0總則
為保護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健康發展,提倡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原則,根據有關安全法規和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0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所有在冊員工,包括試用期員工。
3、0職責
3、1全體員工都必須在各自的崗位上,承擔職責范圍內的安全責任,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并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2安全監督員負責安全監督、檢查;
3、3公司綜合部負責此制度的執行;
3、4安全領導小組監督此制度落實、安全管理的培訓、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4、0內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圍
生產安全(包括特別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廠區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產安全
1)焊接人員進入工作操作前,必須佩帶防護面罩、眼鏡、手套;操作前檢查電源及氧氣瓶閥門;操作結束后及時關閉;
2)篩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須佩戴防塵面罩、手套等防護用品;
3)叉車司機須持證上崗,嚴禁在生產區行駛超過5km/h;嚴格按照叉車操作規程工作;
4)使用貨物周轉車的跟車人員,必須與車體保持0、5米的車距;
5)酸洗員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護圍裙、口罩、手套;女員工長發隱于帽子內;使用工具歸位正確、擺放整齊;
6)起料、溢流班組在攀登工作用梯時,嚴禁漫不經心東張西望,應手扶穩、腳踩正;平臺操作員嚴禁工作期間倚靠、攀爬鐵欄桿。
7)鍋爐員工須持證上崗,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8)使用空壓機、水處理加力罐人員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9)具體崗位安全管理參照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和《操作規程》執行。
4、1、2用電安全:
1)嚴禁在車間內用生產用電充電動車電池;
2)保持電氣設備整潔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腳踢開關或用濕手扳開關;
3)電工持證上崗,變、配電室非工作人員不得入內;
4)電器設備維修時,必須嚴格執行停電、送電和驗電操作規程,未經配電室認可,一律不準帶電作業;(特殊情況有可靠的安全保護措施外)
5)若發現電路故障(漏電、保險絲熔斷、電線絕緣損壞、控制失靈、電機損壞等),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檢修,非電工人員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安全、文明駕駛。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勞駕駛;
2)上、班騎摩托車,、電動車的員工必須防護齊全、戴頭盔;
3)員工上道路行駛前,應當對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技術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不駕駛有安全隱患的機動車、摩托車、電動車;
4、1、4消防安全
1)嚴禁在生產區域內吸煙、動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嚴禁個人使用或破壞各種消防設備(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等)
3)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據火種能明確使用相應的器材:油類及化學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滅火器;電器類使用二氧化碳、鹵化烷滅火器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1、5廠區治安安全
1)門衛人員嚴格管理進入公司內的外來人員、車輛,并進行登記在冊;對外出貨廂車輛進行清點、檢查;
2)嚴禁生產場所道路內私車行駛、停放;
3)進入公司內的所有電動、機動車輛限速,不得超過5km/h;
4)嚴禁員工動用消防設備及辦公設施;
4、1、6食品安全
1)購食品時,必須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以確保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2)嚴禁使用超過保質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嚴禁使用不符合衛生要求的`腐爛變質食品。
4、2安全培訓
員工必須先進行崗前的安全培訓,培訓合格需簽訂安全責任書。
4、2、1培訓內容
4、2、2公司級培訓
1)國家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
2)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守則;
3)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知識;
4、2、3部門級培訓
1)崗位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定;盛華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2)生產現場安全管理規章制度;3)安全生產紀律、轉崗培訓和文明生產要求;4)生產現場環境、工作特點,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險作業部位及必須遵守的事項、4、2、4班組培訓1)員工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機器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3)班組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基本要求和勞動紀律;4)本工種事故案例剖析、易發事故部位及勞防用品的使用要求、4、2、5培訓方式1)崗位培訓、會議、報欄、員工手冊;2)班前、班后會,例會、管理會議、4、2、6建立培訓檔案1)對培訓員工進行安全知識考評;2)建立員工安全考評檔案,作為檢查總結安全工作的依據、4、3安全生產管理
4、3、1各崗位員工必須熟知崗位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范常識方可上崗;
4、3、2員工堅守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給他人;
4、3、3嚴禁工作場所打鬧、睡崗、脫崗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3、4嚴禁酗酒員工進入工作崗位;
4、3、5修理機械、電器設備前,必須在動力開關前掛上“有人工作,嚴禁合閘”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員禁止摘牌合閘(警示牌必須誰掛誰摘)。
4、3、6新安裝設備、新作業場所及經過大修或改選后的設施,需經安全驗收后,方可進行生產作業;
4、3、7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重大安全隱患必須記入值班記錄并上報公司領導;
4、2、8員工因工作失誤、失職、違反操作規程行為造成的安全事故,責任由員工自行承擔。
4、3安全生產的獎勵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產實行“重獎重罰”,對有突出貢獻的班組和個人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4、3、2公司全體員工發現重大設備缺陷和隱患,敢于制止違章指揮、作業,避免設備和人身事故者,給予獎勵: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傷的獎勵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設備事故的獎勵: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災事故的獎勵:1000―xx元。
4、3、3公司設立安全獎,每個季度對各生產班組實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將根據事故責任大小對相關責任人做出處罰:
1)公司內部通報批評并處以個人200―500元的罰款;
2)取消本年度評選先進個人(班組)資格;
3)處以班組全體罰款100元。
4、4工傷事故處理規定
4、4、1工傷認定
1)從事本職工作崗位或執行上級領導臨時指派工作,造成負傷的;
2)在公司區域內工作時,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傷害,而造成負傷的;
3)員工在上下班途中(指本人住址到公司距離時間內)出現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的傷害;
4)員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學習、開會、因公外出所出現意外造成的傷害;
4、4、2不認定的工傷
1)工作時間內因打架斗毆而造成的負傷;
2)工作前(或工作時間內)因喝酒造成的負傷;
3)不服從指揮和明知違反操作規程,還操作而造成的負傷;
4)出現事故后,不在24小時之內匯報,又沒有人能證明受傷經過的;
5)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管理條例》或交通部門鑒定負主要責任的。
4、5工傷處理辦法
4、5、1重傷:達到勞動保險部門認定,并評為傷殘級別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執行;
4、5、2員工因工受傷,不夠評定傷殘的,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醫療期發內100%的基本工資。醫療期滿后接到公司上班通知仍不上崗的員工,按曠工處理,連續超過三天曠工者,予以辭退;
4、5、3工傷員工工傷復發,經安全領導小組調研情況屬實,醫療期間發100%基本工資,不進行治療只是康復期發70%基本工資;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4、5、4工傷員工受傷,確需到外地治療的,必須有市級以上醫院轉院單,本人申請,經安全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方可轉外地治療;
4、5、5因打架斗毆、喝酒,違反社會治安而造成的傷害,不發工資,醫藥費不予報銷;
4、5、6醫療費:員工受傷后醫療費由本人墊付,待康復后根據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共同分析事故的責任,按責任大小比例給予報銷,特殊情況或緊急情況下公司可以墊付,康復后按比例報銷后的差額部分從工資中扣除;
4、5、6治療工傷期間,治療工傷以外的疾病所發生的醫療費不予報銷;
4、5、7工傷員工到崗后,可根據本人身體狀況申請或公司安排調整工作崗位。
4、5、8因違反操作規程或人為造成傷害的醫療費用在:
500元以下的罰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罰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罰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罰款800――1000元;
4、5、9因違反操作規程,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造價賠償。
4、6安全領導工作小組:
組長:陳建華
副組長:任憲軍賀榮坤
組員:陳鐵成王媛鄭文彬陳濤蔣鳳文陳晨田虎魏海英聶敏蔡強
李坤田傳珍劉學堂劉學濤李坤(水處理)王廣峰蔣安亮袁玉羅褚菲
孟苗苗吳敏劉兵
4、6、1安全領導工作小組職責
盛華
文件編號:sh―zh――02
文件名稱:安全管理制度
1)擬定修改、審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標準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3)對各部門安全生產進行總結、評比,部署安全生產工作。
4)對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組織搶救、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質;
5)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及防止類似事故再發生所采取措施建議;
6)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實施獎勵,對各類違紀現象實施處理或處罰。
4、7安全監督檢查員
陳濤劉兵
4、7、1安全監督檢查員職責
1)負責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對新進員工進行崗前安全培訓;
2)指導和督促本公司員工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檢查和維護本公司的安全設施,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4)負責建立健全安全臺帳,并負責登記工作。
5)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遇有特別緊急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消除安全隱患,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6)參加發生事故分析和處理的工作,協助領導落實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措施。
4、8處罰措施
4、8、1違反以上規定的,處以50―3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交司法機關處理;
4、8、2對涂改檢查記錄、維修記錄、交接班記錄、醫療診斷憑證和隱瞞事故真實情況的,給予警告、行政記過、罰款及辭退處理。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篇四
一、市場所有從事石材生產、經營和儲存的商家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本廠法人或與市場簽訂租賃合同的乙方代表擔任本區域的第一安全責任人。
二、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三、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四、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五、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六、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特種設備,以及危險物品的容器、運輸工具,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由專業生產單位生產,取得專業資質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檢測、檢驗機構對檢測、檢驗結果負責。
七、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車間、商店、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志明顯、保持暢通的出口。禁止封閉、堵塞生產經營場所或者員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產經營單位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
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十一、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十二、生產區域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特別是未成年人)。來訪客人應由本單位專職人員陪同,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場參觀、考察等;工作場地一律不允許穿拖鞋;商家負有監管本單位員工小孩的責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慶履泰實業有限公司監督執行,市場經營者應無條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的監督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不認真整改或拒絕接受檢查整改的,市場管理方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上報相關職能部門,給予行政處罰。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篇五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護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促進公司的發展和壯大,共同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山東普魯特機床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根據國家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公司對安全生產管理的規定進行編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圍內從事與安全生產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公司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總經理任主任,副總經理、總工程師任副主任,各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本級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辦公室管理部,各職能部門根據人員結構成立安全領導小組或設立安全員。
第四條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
(1). “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2). “四全”(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動態管理和安全一票否決制原則;
(3). “四不放過”(對發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廣大職工群眾沒受過教育不放過,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得到處理不放過)原則。
第六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杜絕因工死亡和重傷事故,輕傷率≤2‰。
第七條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每年組織一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八條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動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并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鉤,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并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督的經費列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5、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后,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6、領導制定并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第九條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生產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生產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生產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生產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時為車間主任,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生產工藝和操作方法提供資料信息,協助主管工程師及時解決生產安全方面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并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十條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作為技術人員,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并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在日常生產技術指導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生產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生產中因易燃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生產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見。
第十一條質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車間生產特點、對本車間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生產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隨同的`安全工作隨時查驗,并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并立即上報。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第十二條庫管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的材料保證供應,并對進倉庫的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規定方準提供使用。
2、定期對進庫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得遷就和湊合使用,釀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條件打下安全生產牢固基礎。
4、作好物質材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三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說明和提示,作業過程中要進行安全巡邏,發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立即糾正,并且班后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干。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時時對安全進行檢查。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十四條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并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進行培訓。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部門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生產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生產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并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范圍內的生產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生產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生產組織設計(或生產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簽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并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議。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五條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在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3、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六條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對新入職的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第十七條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及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及其他安全生產所需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地方以及公司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3、協助安全生產主管部門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篇六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部門實現“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具體體現。是部門實行安全工作綜合治理、齊抓共管的依據。
1、管生產必須管安全。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1、部門所有人員,
2、代表公司工作的相關人員,包括:監理工程師、承建商的有關人員等。
1、建立了安全工作層層有人負責,事事有人管理,實現“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責任規定。做到職責、權限合法明確,覆蓋全員、全方位。
2、各類人員明確自己的職責權限,有效履行職責,行使權限。真正實現專管成線,群管成網,責任明確,協調配合。
3、取得卓有成效的安全管理績效。
1、制定和實施安全責任制,應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和適用的法律法規等,堅持“各級領導人員在管理生產的.同時,必須負責管理安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等原則。
2、安全生產責任制應符合“各級主管對本部門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分管生產的領導對本部門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具體領導責任。具體組織生產施工的領導對本部門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負直接管理責任。
3、項目經理對承包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管理責任。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篇七
為了加強對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的管理,確保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編制、發布、使用、評審、修訂等效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制定、發布、使用、評審、修訂等。
3.1 公司安委會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專業人員制訂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并送達相關部門進行會簽,征求修改意見。
3.2安委會根據會簽提出的修改意見,對初稿進行修改,形成審批稿。
3.3審批稿最終必須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后,才能發布實施。
3.4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發布后嚴格按照其中要求執行。
3.5安委會負責定期對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評審和修訂工作。
4.1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文件的評審
(1)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化;
(2)生產裝置和工藝技術發生重大變化;
(3)安全生產相關的組織機構發生重大變化;
(4)管理機構的管理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時;
由安委會負責組織相關部門實施評審。
(1)與法律、法規符合性;
(2)與企業發展總體水平的相適應性;
(3)與工藝流程和裝置變化的相適應性;
(4)安全管理制度之間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1)評審結果作為安全生產管理文件修訂的主要依據之一。
(2)評審結果要形成書面材料,反饋給參加評審的人員和審批人。
4.2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文件的修訂
1)修訂頻次:正常情況下,每年組織修訂一次。當出現以下情況,可隨時組織修訂。
2)修訂組織:本著制訂部門組織修訂的原則,當制訂部門發生職能變化時,由該職能的后續承接部門組織。必要時,需了解該制度的制訂的原始背景。
3)修訂依據:
(1)國家行業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
(2)安全生產制度評審結果。
(3)制度執行過程中,員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議。
修訂后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由總經理審批后,才能發布實施。
4.3管理文件中某制度的終止執行因特殊原因,對本標準化管理文件中的某制度需要終止執行時,必須按原審批程序申請批準后方可終止執行。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篇八
為了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各種事故隱患,防患于未然,確保安全生產和安全生產達標工作的落實,特制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屬各部門、單位、項目部遵照實施。
1、日常性檢查。即是經常的、普遍的檢查。可以是企業、職能部門、項目經理部、班組、專職安全技術人員、安全員等不同層次。可在適當時機進行。
2、專業性檢查。是針對特種作業、特種設備、特殊場所進行的檢查。
3、節日前后的檢查。是針對節假日期間容易產生麻痹思想的特點而進行的安全檢查,包括節日前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節日后要進行遵章守紀的檢查等。
4、不定期檢查。
1、安全檢查要有組織、有計劃的進行,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各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定期安全檢查。
2、各工程管理人員及各項目負責人,對自己所管轄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查現場的機械、安全用電、防護設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紀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并做好記錄。
3、班組負責人,每天必須跟班作業,每天巡視安全生產情況,施工人員有無違章等,同時做好記錄。
4、加強特殊時期、節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部門將會同各項目負責人,根據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以防特定時期及季節變化、職工紀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給安全生產帶來危害。
1、查思想。主要檢查對安全工作的認識。即檢查領導、工程管理人員及員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對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2、查管理。主要檢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學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隱患。主要是檢查、識別不安全隱患。
4、查整改。主要檢查對過去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5、查施工條件、安全設施、生產設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如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帽、安全帶、現場文明施工等是否達到"安規"要求。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篇九
第三十九條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全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
第四十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有關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將本條例第十條、第十一條規定的有關資料的主要內容抄送同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
第四十二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核發放施工許可證時,應當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對沒有安全施工措施的,不得頒發施工許可證。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對建設工程是否有安全施工措施進行審查時,不得收取費用。
第四十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單位提供有關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文件和資料;
(二)進入被檢查單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
(三)糾正施工中違反安全生產要求的`行為;
(四)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事故隱患,責令立即排除;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或者暫時停止施工。
第四十四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可以將施工現場的監督檢查委托給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機構具體實施。
第四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設備、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并公布。
第四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對建設工程生產安全事故及安全事故隱患的檢舉、控告和投訴。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篇十
為了保護公司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外出作業員工的績效考核與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行為直接嚴格掛鉤,必須嚴格按照本安全制度的要求執行。
1、相關技術人員必須掌握高空作業工種專業技術及規程。
2、凡參加高處作業的人員應進行體格檢查,經醫生診斷患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癥的人員不得參加高處作業。
3、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持有高空作業操作證,并嚴禁高空操作人員在精神不佳、熬夜或酒后、身體不適等情況下作業。
4、高處作業時防護用品要穿戴整齊,必須將衣袖、褲腳扎緊,需佩戴安全帽,穿軟底防滑鞋,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處作業不準穿硬底鞋或帶釘易滑的鞋靴(女同志需將頭發放進安全帽內,不得穿裙子)。2米以上登高作業,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應掛在上方的`牢固可靠處,懸掛端長度不大于1m。
5、新入職員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6、作業人員初次上崗前,須由部門經理或小組長對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7、作業人員需定期對所有的登高工具和安全工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可靠。嚴禁冒險作業。
8、高處作業人員應佩帶工具包,所有的工具、零件、材料必須裝入工具包。運送設備時須使用專用保險繩,并對保險繩定期檢查,發現有安全隱患時及時報廢;登高時手中嚴禁拿物件,并必須從指定路線上下;傳遞物品時嚴禁拋擲,嚴禁高處向底處拋擲材料、工具及雜物。
9、高處作業人員不得在無遮攔處休息,防止墜落。
10、非相關技術人員不得攀登高處,登高參觀的人員應由專人陪同,并嚴格遵守有關安全規定。
1、遇四級以上強風、大雨、雷電、雪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業。
2、特殊高處作業應與地面設聯系信號或通信裝置,并由專人負責。
3、在夜間或光線不足的地方進行高處作業必須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否則禁止施工。
4、在氣溫高于35度進行露天作業時,應給技術支持人員配備防暑降溫藥及飲料。
5、高處作業點的物件不得隨便移動,施工材料應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鐵絲扣牢并有防止墜落的措施。
1、進入施工現場,需戴好安全帽,穿公司統一工作服,著防滑鞋。
2、在與司機配合過程中,要確保相互通訊順暢,在司機啟動塔機操作前,確保塔上人員均處于安全位置。當人員處于或者可能處于塔機運行的不安全位置時,嚴禁塔機啟動。
3、進行接線操作時,需切斷電源開關,并經測試確保無電時方可操作;駕駛室內安裝操作時,需按下塔吊急停開關,防止塔吊誤動作。
4、嚴禁私自為項目部開動塔機,并為工地吊裝物品。
5、在塔上行走過程中,需系上安全帶,嚴禁在沒有安全防護情況下,在塔上行走。
6、在進行設備安裝過程中,需要塔機司機配合,不得隨意開動塔機,不得隨意觸動塔機按鈕。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篇十一
第二十條施工單位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動,應當具備國家規定的注冊資本、專業技術人員、技術裝備和安全生產等條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第二十一條施工單位主要負責人依法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對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十二條施工單位對列入建設工程概算的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應當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施工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項目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配備辦法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
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二十五條垂直運輸機械作業人員、安裝拆卸工、爆破作業人員、起重信號工、登高架設作業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對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一)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二)土方開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裝工程;
(五)腳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工程的標準,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
第二十七條建設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負責項目管理的.技術人員應當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作出詳細說明,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第二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梁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危險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現場暫時停止施工的,施工單位應當做好現場防護,所需費用由責任方承擔,或者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施工單位應當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置,并保持安全距離;辦公、生活區的選址應當符合安全性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休息場所等應當符合衛生標準。施工單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內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施工現場臨時搭建的建筑物應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配式活動房屋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
第三十條施工單位對因建設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損害的毗鄰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等,應當采取專項防護措施。
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施工現場采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污染。
在城市市區內的建設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對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圍擋。
第三十一條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置明顯標志。
第三十二條施工單位應當向作業人員提供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并書面告知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作業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作業條件、作業程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在施工中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后撤離危險區域。
第三十三條作業人員應當遵守安全施工的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等。
第三十四條施工單位采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并在進入施工現場前進行查驗。
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必須由專人管理,定期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建立相應的資料檔案,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報廢。
第三十五條施工單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使用承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及配件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當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檢驗合格。
施工單位應當自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第三十六條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施工單位應當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其教育培訓情況記入個人工作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
第三十七條作業人員進入新的崗位或者新的施工現場前,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施工單位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作業人員進行相應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三十八條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篇十二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設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作為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3、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4、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5、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四、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會議召開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并組織實施。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科室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衛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并定期檢查更換。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愿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并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周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衛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入職體檢和入職后定期體檢,采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后,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后工作,并報告集團公司。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篇十三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管理,規范公司各單位生產秩序,防止事故發生,保護職工人身安全。結合公司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是本公司職員工,必須遵守。
第三條本制度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公司領導和安全處分級管理的原則,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
第四條安全處對本公司各單位安全工作實施綜合協調,對本公司各部門安全生產實施相應監督管理,對相關職能部門,履行職責的情況實施監督。
第五條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2、建立或審定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規章制度,并監督檢查各生產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執行情況。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審定安全生產,文明生產先進事跡與獎勵辦法。
4、組織安全大檢查,并對不安全生產問題進行研究,制定改進方案,督促按計劃實施。
5、參加對重大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6、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監督
7、采取有效措施,不斷改善職工勞動條件和安全生產環境。
8、定期組織和領導全面安全生產檢查。
9、每月主持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時分析企業安全生產狀況,匯總不安全隱患,提出相應的對策措施,并組織實施。
10、檢查和指導副職及下屬單位領導分管范圍的安全生產工作和履行安全生產職責。
第六條負責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對企業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對新員工及時組織入廠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組。
第七條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與檢測,并實施考核,保證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實現,保證安全標準化的有效實施
第八條檢查程序
1、安全檢查的內容:安全檢查對象的確定應本著突出重點的原則,對于危險性大、易發事故、事故危害大的生產系統、部位、裝置、設備等應加強檢查。安全檢查的內容包括軟件系統和硬件系統,具體主要是查思想、查管理、查隱患、查整改、查事故處理。
2、安全檢查的實施要求:公司每月開展一次綜合性安全大檢查。安全處組織,參加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員,檢查結果由安全處匯總形成安全通報,隱患整改情況記入《安全檢查隱患整改臺賬》。
3、檢查結果的處理:檢查結果應及時上報公司分管副總及總經理,對檢查中發現的潛在不安全因素,安全處應立即令其對不安全隱患進行整改,整改后對其復查。
為了強化安全管理,充分調動職工安全生產的能動性、主動性和積極性,杜絕違章違紀現象,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公司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做到獎懲分明、重獎重罰。
第五章安全例會管理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布置下一步安全環保重點工作及應采取的措施,提出公司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1、人身事故:企業在冊職工在生產區域內發生的生產操作有關的傷亡事故(包括隱性中毒事故)
2、設備事故:由于各種原因構成采礦機械、動力、電器、儀表、運輸設備及管理、建筑物等損失的事故;
3、生產事故:生產事故:因違反工藝流程、崗位操作規程和指揮失誤造成設備損壞以及停電、停水、停風等原因造成停產等事故
安全生產檔案要編寫詳細的目錄分檔存放,以便于查閱。要逐步實現安全檔案的標準化、規范化、現代化管理。
1、職工領取到防護用品后,上崗工作時必須按規定穿戴使用。
2、工作服必須保持整潔無破損,嚴禁在腰間、袖口扎繩子、鐵絲等物品。
3、特殊工作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對生產噪音、粉塵、有毒氣體的部門要配置防護罩,防護眼鏡、
防護口罩和防毒口罩。
5、各(車間)的安全員每日要對現場職工勞保用品佩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未按規定佩戴的,對當事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6、防護用品的管理實行主管和組長的逐級領導,安全處要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其使用情況,發現違規的要進行嚴格考核。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在特殊工種操作證或臨時操作證規定的本工種作業項目范圍內進行作業,嚴格執行其各項規章制度。
為了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促進企業,加強現場安全生產順利進行,及時削除現場安全隱患,有效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附則:為了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工程安全監督管理水平,加強安全警示標志的管理,達到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確保、生產順利開展。
各類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篇十四
1、建立三級安全生產組織
(1)酒店總經理是酒店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由總經理指定一名酒店領導,擔任酒店安全生產工作的直接責任人,對酒店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指揮,全面負責。
(2)酒店設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酒店和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監督、協調和處理;以及對本制度的實施行使監督職能。
(3)各部門成立安全生產小組,負責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督促和整改。各部門經理,擔任該部門的安全生產負責人,結合部門實際情況,可在班組指定安全生產負責人,并負責組織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措施,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抓緊、抓細、抓好。
2、安全生產責任人的職責
(1)領導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的組織,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2)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規章制度或措施。
(3)負責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的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
(4)負責對本部門安全事故的調查,并協助有關部門調查事故原因。
3、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的宣傳教育,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
4、總結安全生產工作,每月向酒店總經理和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執總、店務會成員組成)報告工作情況。
總的'要求是要堅持以人為本,通過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不出人身安全事故。
1、做好班前班后防火、防毒、防盜、防傷,防其它災害及事故的“五防“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向主管部門報告。
2、熟悉本崗位的環境、生產設備的性能、使用方法及日常維護常識,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規程操作。
3、必須嚴格保持生產環境和設備的整潔,使用部門的員工必須按照設備使用說明,于班前班后做好設備的交接班以及設備的清潔衛生工作。
4、所有設備必須保持95%以上的完好率。發現設備損壞或故障,要及時保修和修理。任何部門、任何個人未經請示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拆除或移動生產設備的位置。
5、凡屬高空作業(包括客房抹窗),必須扎安全帶。
6、廚房熱油開炸時,要注意掌握控制油溫,防止油鍋起火。
7、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地方或倉庫及重要部門(包括發電房、空調房、電話總機房、廚房、施工場地等)。
8、有關物資倉庫管理和防火工作要求,請按酒店《消防管理制度》執行。
9、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并與技術培訓、定期考核結合起來,考核合格方可上崗。
10、凡外單位來本酒店施工,必須首先到保安部備案(由工程部負責通知)。本單位或外單位因施工需要動火的工程,必須到消防中心辦理動火證,并按xcg046制度要求執行。
11、廚房、餐廳、倉庫、施工場地,必須健全安全用電制度,人離即關燈、關電、關氣、關水、關門窗。客房內的電源插座要經常檢查,如有松動或損壞要及時報修。
12、用液化氣爐時,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用前檢查氣管、氣瓶、閥門有否漏氣、發現漏氣即停止使用,并報告工程部維修。
13、各部門和班組內(包括客房)及員工值班室,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加用電設備。亂拉電線,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4、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酒店領導或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不得私自帶人到客房、廚房或其它生產工作部位參觀、會客。
15、任何個人不準私自帶人(包括家人、親戚、朋友等)在客房等地方過夜。
1、酒店的電器設備、包括電路、空調機、抽風設備、排氣設備、管道氣表、水閥等,每年由工程部組織全面檢查保養兩次;酒店用的蓄水箱,每年由工程部組織清洗兩次。
2、防火設備,由消防中心負責組織檢查,具體按酒店消防管理制度辦理;
3、餐廳接待500人以上的大型酒會或重要接待任務,要事先通知總經理辦公室派員前往協助食品衛生的檢查或留樣工作,并通知保安部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4、酒店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對各部門、施工現場的生產安全設備和對本規定執行情況,每月組織檢查1―2次。
1、酒店運行部門分別列出火、毒、盜、傷危險點,以便于加強重點監控。
2、各危險點必須做到員工時查、班組日查、部門周查、酒店月查。
3、保安部每日巡檢,總值班經理日巡查,應把危險點作為重點,以保證全店安全。
4、危險點的監控,重在加強執行力,狠抓落實,破壞一切產生火、毒、盜、傷等惡性事故的形成條件。
5、對于危險點控制的好人好事和麻木懈怠人員將按《xx酒店獎懲條例》給予獎懲。
一、酒店愛衛會的組成及職能
酒店衛生工作的管理由酒店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以下簡稱愛衛會)統一組織協調。
1、愛衛會組成
愛衛會由主任一名(由酒店副總經理兼任),副主任一至二名,委員若干名組成,下設愛衛會辦公室,負責酒店日常的衛生組織協調管理工作。
2、工作職能
(1)貫徹落實市政府及上級部門對衛生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和gb/t 14308-20xx標準。
(2)制定酒店的衛生管理制度、長短期衛生目標及實施計劃。
(3)協助總經理對酒店各部門衛生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4)組織協調酒店的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5)主持審議酒店各部門年度衛生指標執行及完成情況。
(6)定期向總經理匯報衛生工作指標執行和完成情況。
二、檢查制度
1、各班組每天進行日常檢查。(制定部門的規范)
2、質管部每周四周例檢中,清潔衛生作為重要內容。
3、專職質檢員每日巡檢。
4、對檢查情況進行書面(口頭)通報。
5、按《質量管理獎懲條例》獎懲。
1、為保證酒店各項工作正常運轉,及時處理各類問題,酒店設立總值班經理。總值班經理須按《酒店總值班表》參加值班,因事調班須得到執行總經理批準。
2、在值班室值班時,必須拉開窗簾,打開門,留意室外周圍情況,晚上12:00時后才可關門休息。要隨時協助夜班各崗位人員處理夜間出現的問題。值班人員必須在值班室睡覺,并保持座機和手機的暢通。
3、在值班時間內,值班經理要到部門、班組、酒店大院巡查,指導及協助各部門處理經營接待、安全保衛、設備運轉等方面出現的問題,檢查各部門值班情況。各崗位員工要服從值班經理的領導,保證酒店接待服務工作的正常進行。
4、總值班經理要熟悉酒店的各種應急預案,遇到突發事件或險情時,值班經理要及時趕到現場,做好組織指揮工作。
5、做好賓客投訴的處理工作。對賓客投訴,值班人員應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系解決。值班經理到部門、班組巡查的去向應通知總臺人員,以便及時聯系。
6、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和交班工作,對重大問題、賓客投訴以及處理情況要做好記錄,第二天晨會通報值班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