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花手鐲-世間感動
一
大二那年的國慶長假,林一去北京旅游。那年天氣涼得早,香山的樹葉有不少已經泛紅了。林一獨自爬到香山頂上,看著山坡上層層艷麗的顏色,發現自己心中滿滿裝著的都是對露絲的想念。這想念如此飽滿而鮮明,很像眼前的漫山紅葉,那樣熱情而美麗地連成一大片一大片的,令他覺得必須立刻表達一下,不然會把自己憋死的。
他在山頂大吼了幾聲:“嗨呀呀啊啊??!”聲音消散在晴空麗日之間,讓他很有快感但仍然不甘。轉頭看到旁邊有攤子在賣旅游紀念品,他靈光一閃,跑過去左看右看,挑中一樣他覺得最能表達他此刻心情的物件,買下后立刻飛奔下山,就近找了個郵局寄給了露絲。
這是他第一次舒暢而勇敢地對露絲表達了自己的心意。
他那個禮物讓露絲所有的女伴見了都樂翻了,那種嘻嘻哈哈里其實充斥了輕慢。這個男孩送的禮物也像他的人一樣傻里傻氣毫無品位呀。
那是一只簡陋的透明塑料盒子,軟塌塌的白色塑料底板上嵌了一片香山紅葉,旁邊寫了一行模樣幼稚拙劣的紅字:一片紅葉寄相思。
露絲自己也笑翻了。可是失笑之后,她卻把這份禮物好好地收藏起來了。那片紅葉簡陋的樣子里,透著一份讓她不好意思輕慢下去的純真質樸。
誰也想不到林一會有膽子去追求露絲,說白了他的條件一看就差露絲太遠了,兩個人完全不搭調。天生麗質的露絲溫文爾雅得毫不做作,儀態總是那么穩重又透著少女的天真活潑,簡直是白雪公主的真人版。不但如此,露絲功課又好,能力又出色,是全外文系女生里最耀眼的明星。林一太過普通的外表就不去說他了,別的方面也乏善可陳。不管打球演戲什么的活動,他都一派積極熱情地參與其中,但是表現總是像他的考試成績一樣平庸,弄出一種插上一腳卻瞎忙乎的感覺,有時候還成為笑料。他唯一的好處就是不會計較,永遠樂天,你怎么笑話他也不往心里去似的。
可是露絲每每和林一接觸,總是能感到在別的男孩那里都沒有的輕松和快樂。連系里最高大英俊的男生在露絲面前都有幾分不自覺的拿腔拿調,甚至有一絲不自信,但林一沒有。他有什么說什么,想怎樣就怎樣,沒有自卑也沒有心計,土里土氣卻坦蕩自然,總是讓露絲的心情也變得像一縷純粹的陽光,那么單純而明亮。
傍晚的時候林一興沖沖地買了兩個肉包子塞給露絲,拉她去操場給自己當拉拉隊員,說是要和中文系的男生比賽顛球絕技。
可是他哪里有什么絕技,上去就輸得很慘,只是不停地摩拳擦掌屢敗屢戰,動作走形得讓所有人都捧腹大笑,他卻仍像只精力充沛的兔子似的滿場追逐被他自己踢得亂滾的足球。
但此時卻讓露絲覺得此時此刻的一切,完全代表了她向往中青蔥的校園歲月。青春的樣子,就像天邊瑰麗的晚霞和眼前這個熱氣騰騰的球場。
二
露絲和林一確定戀愛關系后,周圍無一人看好他們。尤其是露絲的父母。
大二的寒假林一陪露絲回過好幾次家,還在她家吃過兩次晚飯。露絲的父母他們對林一客客氣氣,但沒有和他多說一句話,也沒有過問他的任何情況。
林一并不真傻,自己作為露絲的男友在別人眼里是多少輕重,他完全明白。如果說他配不上露絲,他接受,但如果說他不配愛露絲,他是絕不會也不能接受的。
他打定主意不在露絲面前抱怨一句。心中的那一切,明亮清澈而且平凡可親,像陽光一樣。他夢想著露絲能與他感同身受,讓這份可愛的光亮籠罩著他們兩個人。況且,他并不覺得自己真的有多差。平凡不是罪,和差勁根本是兩碼事。
可是現實并不是一股不服氣的心勁就能輕易改變的,它常常像個睿智的長者似的,對一切孩子般的幻想意味深長地淡淡一笑。
大四的時候,外文系和美國常春藤名校之一的哥倫比亞大學交換學生,有六個名額,露絲是其中之一。
這樣交換出去的學生,幾乎百分之百會在異國他鄉繼續未來的生活。
林一知道,以后,如果他依然想和露絲在一起,等是等不來的,只有他也追到美國去這一種可能。
他識趣地沉默了很多。
在露絲出國前的那個暑假,他們幾乎天天泡在一起,但每次都是露絲主動來找林一的。
有一天,他們一直在胡亂地逛街。那只雕花手鐲就是在那天看到的。
林一看著不遠處一家家店鋪亮起的彩色燈光,振作了一下精神,對露絲笑道:“走吧,我去買一個特別貴重的禮物送給你,讓你在美國一看到它,都不好意思不想我。”
這只雕花手鐲實在是太美麗璀璨了,厚重而光潔的銀白色鐲身上,纏滿繁復卻又細致玲瓏的花紋,幾顆晶亮的小鉆石,勻整地繞著鐲身閃爍著,像星星落在深雪中。它款款擺放在一只深藍色天鵝絨襯底的盒子里,大方優雅地占據一整片燈光通明的櫥窗。
露絲被這只手鐲吸引后,默默地在那個櫥窗前站了很久,一直到眼中流下一行冰涼的淚水。這只手鐲那繁復變幻得有點詭譎的美麗花紋和白金那昂貴誘惑的光芒,多么像她面前那個未來的樣子。
她沒有回頭去看林一的表情,只聽見他略帶哽咽的聲音,輕如嘆息地說了一句:“露絲,如果你喜歡這只鐲子,我現在還買不起。”
“是啊,我喜歡這只鐲子。林一,我知道你現在還買不起,就當是你欠我的吧。以后,總有一天,你要記得,一定要把它買來送給我。”
露絲的這些話,句句如一把溫柔的小刀,把一場愛情一筆一畫、深細如發地刻在林一的青春里。他感到了深深的疼痛,但也那么淋漓得充滿快感,令他無怨無悔,甚至,足以獨自會心莞然。
三
林一沒有忘記買那只鐲子。有一句話,那個時候他沒有對露絲說出來,后來,也一直沒有機會再對她說了:
“露絲,我不會忘記買它,只是,你別忘了來跟我要。哪天你要了,我才會把它送給你。”
林一再見到露絲,是在紐約一家看得到東河的咖啡館里。
那是個圣誕節的夜晚,林一在咖啡館里打工,扮作圣誕老人的樣子,給每張桌子送上一份裝在彩襪里的糖果。所以,那天,他曾離露絲很近,很近。
盡管過去了許多年。
是啊,時間過去得太久了。對林一來說,到美國去,花費了他太長久的歲月。而現在,對他來說,要過上圣誕節不出門打工卻享受燭光和咖啡的生活,還不知道要多少年。
露絲卻依然是那么美。甚至,林一覺得她比以前更美了。
和她在一起的那個美國男人,非常優雅體面,看上去和露絲極為般配,真是一對璧人。
那只雕花手鐲,林一早就買好了,一直珍藏在他的貼身物品中。
那是在出國前夕,林一的母親給了他一個絨布小口袋,里面是夠買一張從此城到紐約的飛機票的錢。媽媽對林一說:“如果混不下去了就用這錢買一張飛機票回來,只要能回家,就什么事也沒有了。”
這些錢,也差不多是那只雕花手鐲的價錢。
在上飛機的前一夜,林一用這錢買了那只手鐲。它就放在媽媽給他的絨布口袋里,跟著他啟程了。林一知道,既然還是沒有放棄朝這個方向的飛行,他就再也回不去了,也不想再回去了。
而那個圣誕之夜,他卻只是穿著圣誕老人的衣服,把一份糖果放在露絲面前,輕輕地說一聲:“MerryChristmas!”
也許可以流淚的吧,在圣誕老人的面具下,誰也看不見林一的面容和表情。在露絲溫和地對他道謝時,他腦中忽然盤旋起一句話,是徐志摩對林徽因說過的:
“請許我一個未來。”
如果不是想到了這句陳年舊語,林一想,他也許還不會流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