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本歌本-中國新傳說
農歷三月初三那天,我到文化廣場找個人,人沒找到,卻被一處圍觀的人群攔住了去路。我想繞過去,不料被一個聲音吸引住了:“半本歌本,一萬塊錢!”
每年的農歷三月初三在文化廣場都有歌圩,買賣歌本很正常??砂氡靖璞疽先f元,肯定有故事。
我努力擠進去,只見一個20來歲、穿著花襯衣白西裝、戴墨鏡的年輕人面前擺著半本歌本,旁邊有一張白紙,上面用繁體字打印著這么一些字:“求購半本歌本。60多年前,這本歌本被撕成兩半,另一半下落不明。如有知情者提供線索且能找到的,酬金5000元;如有奉上半本歌本并吻合者,酬金10000元。”
我問年輕人:“可以看看這半本歌本嗎?”年輕人爽快地說:“沒問題,請!”我拿起那本歌本,看到毛筆寫的書名《情信歌》。翻到內頁,全是方塊壯字。起首唱道(意譯):“寫兩首詩文,寫字成字否?還張紙給你,拿筆手發抖。”而最后一首意譯是:“愛啊愛,直到咳血來;茶飯咽不下,無精又打采。”頁腳上寫著100。也就是說,這半本歌本只有100頁。這時,有人拿來半本《情信歌》,內容一致,頁碼也接得上,但那年輕人翻了一下,就直接說:“對不起,不是這本。”那人不服氣地問為什么?年輕人說:“你看字跡,上半本與下半本不是同一個人寫的。”看來,年輕人要買的,不只是內容一致的那半本歌本,而是有故事的歌本。
大家對這半本歌本的來歷很好奇,于是這個年輕人就講了這半本歌本的故事——
1949年的農歷三月初三,特十二和達鳳這對小夫妻跟村里幾個年輕人一起出山去趕歌圩。剛出村口,達鳳就惡心要吐,接著又內急,于是就到林子里去解手。特十二叫其他人先走,他一個人在路上等達鳳。特十二和達鳳春節前剛結婚,兩人出去唱山歌都會帶上特十二手寫的那本《情信歌》。這本歌本是特十二寫給達鳳的,達鳳知道后,愛上了特十二,并親手把《情信歌》裝訂成書。
達鳳剛提上褲子,就聽到特十二高聲質問:“你們想干什么?!搶劫呀?”達鳳沖到路上,只見村長領著四個人正把特十二往村公所推。“站??!干什么?”達鳳大叫一聲,沖了上去。村長立即叫人將達鳳拉住。村長說:“征兵!”達鳳趁他們不注意掙脫開了,沖上去對特十二說:“我有了,你不能走!”村長走過來罵道:“有什么有!”說著揚起腳把達鳳踢倒了。特十二被四個大漢綁住,只能破口大罵:“畜生!”然后特十二用山歌罵他們:“村村什么長,就是水螞蟥;丑陋吸血怪,要遭竹翻腸。”村長被罵急了,搶了特十二身上的《情信歌》,一下撕成兩半,摔在地上。特十二猛力掙脫,才搶到半本歌本,又被他們五花大綁拉走了。到9月份,特十二到了臺灣。50年后,也就是1999年的農歷三月初三,特十二帶著半本歌本回來找達鳳,但是卻沒找到。10年前,特十二過世了,交代兒子一定要回來找達鳳的后人。特十二的兒子因為做生意忙,就把這事交給了兒子……
故事講完,年輕人自我介紹說:“我叫韋味,特十二是我的爺爺。我手上這半本歌本就是我爺爺留給我用來尋找達鳳奶奶的后人的。”
大家聽后都唏噓不已,卻沒人知道達鳳是誰,更沒人能提供另外那半本歌本的下落。
我仔細地看了3遍這半本歌本,最后確認這半本歌本正是我一直要找的。去年的農歷三月初三,也是在這個文化廣場上,有一個姑娘在賣歌本,那本歌本沒封面,第一頁頁腳寫著101,最后一頁寫著200,顯然是一本歌本的下半部分。這姑娘賣歌本很特別,她的歌本不需要用錢來買,只要拿來那本歌本的上半部分,兩者能對上,就可以拿走。我好奇地拿起那半本歌本細看,全是方塊壯字,這第一頁上的第一首山歌(意譯)是這樣的:“一想到你金,像癲人狂人;狂得睡不著,罵你又不忍。”最后一首寫道:“寫完這張紙,話到此了金;紙張寫得滿,恩愛未了情。”當時也有許多人拿來另半本歌本,內容差不多,頁碼也能接得上,但筆跡不同,姑娘就說不行。姑娘說:“我要的是原本的那一半。”
我問為什么?姑娘說:“說來就心酸……”
姑娘叫做韋答,那半本歌本是她奶奶達鳳的。
1949年的農歷三月初三那天……達鳳解手回來,發現特十二被村長帶人綁住抓壯丁。當時達鳳剛有身孕,堅決不讓特十二走。村長不由分說上來就是一腳,把達鳳踢暈在地。等達鳳醒來,哪還有人影?只見地上有半本歌本。達鳳撿起那半本歌本,回到家后就一病不起。三個月后,達鳳的病好了,但肚子里的孩子卻沒有了。沒有了孩子,沒有了特十二,達鳳不再唱山歌,給多少錢也不唱。但她當歌師帶徒弟,不僅教徒弟們唱像《情信歌》那樣的山歌,還自編了許多山歌,評世上不平的事。許多人都勸她找人另嫁,她就是不肯。她用山歌回應那些人:“有夫還另嫁?荒唐不荒唐;臺灣不遙遠,有情甜賽糖。”在她的徒弟中,韋答的父親最優秀,于是達鳳就認他為干兒子。1999年的農歷三月初三,達鳳帶著韋答的父親去到臺灣尋找特十二,但是卻沒有找到。后來聽說特十二當時正回大陸尋親。就這樣,兩人50年后再次錯過。10年后,達鳳過世了,她把尋找特十二的事交給了韋答的父親。兩年前,韋答的父親因病癱瘓在床,尋找特十二的重任就落到了韋答肩上。
韋答說到這里,流下了眼淚。等她平靜下來,我對她說:“我是記者,我可以把這半本歌本的故事在報刊上發表嗎?也許能幫你找到另外那半本歌本。”韋答很高興地點頭答應了,還把她的聯系方式告訴了我。
我把這半本歌本的故事刊發后,收到許多讀者提供的線索,但還是沒能找到特十二。今天在這里聽到韋味講的故事,看到那半本歌本,我確信找到了韋答想要找的人。
我對韋味說了韋答的故事,然后說:“我帶你去找那半本歌本!”
韋味急切地說:“請快帶我去!”
我把韋味帶到山里的一家農戶門前,開門迎接我們的是一位五十來歲的農婦。農婦把我們帶到屋里,床上躺著一位近六十歲的男人,正是韋答的父親。我們說明了來意,韋答的父親從床邊的柜子里掏出了一個紅布包袱,然后一層層打開,里面是半本歌本。韋味仔細核對后,突然跪下說:“您是我爺爺的兒子,也就是我大伯。”韋答的父親把韋味拉起來說:“是的,我是達鳳媽媽的干兒子。我們是一家人。”他們倆聊著特十二和達鳳的故事,我則拿起合在一起的歌本來看,用紙、字跡、陳舊度、銜接處都吻合,真是天衣無縫。我發現,下半本歌本的右上角有被火燒過的痕跡,甚至有些字看不清了。
我隨口問道:“韋答呢?”韋味也馬上問:“是啊,怎么不見妹妹?”
韋答的父親說:“不見她也罷。”
我和韋味更加疑惑,堅持要見見韋答。韋答的父親只好同意了。
過了一會兒,進來一個姑娘,卻低著頭。當她抬起頭來,我們大吃一驚。姑娘臉上蓋著紗巾,把紗巾揭開后,只見她的右臉滿是疤痕,猙獰得嚇人。可另一邊臉卻是那樣熟悉,正是幾年前我見過的韋答!
韋答的父親難過地說:“都是我害的……”
原來,半年多前,癱瘓在床的韋答父親不小心打翻了一根蠟燭,把床鋪點燃了,屋里頓時濃煙滾滾,而韋答的父親動彈不得,只能高聲呼救。嗆了幾口煙后,他就暈過去了。恰巧收工回來的韋答沖了進來,把父親背到了屋外,這時村里的人也趕過來滅火。韋答的父親醒來后就掙扎著要往屋里爬去,說是要把那半本歌本搶出來。聽說那半本歌本還在屋里,韋答安頓好父親,不顧眾人的勸阻,毫不猶豫地沖進屋里,從大火里把那半本歌本搶了出來。有人說:“為了半本歌本,你不要命了?”她卻說:“這半本歌本是我們家的傳家寶,燒不得呀!”
因為沖進大火里搶歌本,韋答的半邊臉被燒傷了,留下了難看的疤痕。
“妹妹,我的好妹妹!”韋味聽完后,流著淚緊緊地抱住了韋答。
當晚,韋味就在韋答家住了下來,一方面與韋答一起照顧韋答的父親,一方面動員韋答跟他回臺灣省親,然后再帶她去國外整容。
一個月后的一天,我把韋味和韋答送上了飛機。臨上飛機前,我把那本重新裝訂好的《情信歌》遞給韋味,說:“這本書終于‘團聚’了。”韋味接過去說:“我會好好保管這本歌本,也會好好照顧韋答妹妹的。”
藍天白云下,飛機起飛了,載著兩岸的深厚情誼越飛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