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學校里的“學生領袖”-社會
前段時間,我去芝加哥看望我的老朋友艾麗斯,她是芝加哥一所中學的老師。我到那里的第二天,正好趕上她所在學校的運動會。
運動會結束的時候,讓我驚訝的事情發生了。一個學生跑過來對艾麗斯說:“老師,今天我們簡直累壞了,明天放假休息一天吧!”
“開個運動會而已,不至于要放一天假吧?”艾麗斯說。可是,那個學生搖搖頭說:“如果不放一天假的話,同學們沒有精力學習了,坐在教室里上課也沒有效率,還不如放一天假,休息好了上起課來也能更專心。”
聽他這么說,艾麗斯就說:“我跟校長商量商量吧。”那個學生這才滿意地離開了。只見他跑回同學們身邊說:“老師說去和校長商量商量,我向大家承諾,如果他們沒商量出結果,我會直接跟校長提。總之,我就是要為大家爭取到一天的休息時間。”
他的話音剛落,同學們都興奮地圍著他大喊大叫。看他的人氣這么高,我問艾麗斯:“他是班長,還是別的班干部?”“你是說丹尼斯?他不是班長,也不是班干部,不過他是‘學生領袖’。”艾麗斯回答。
班長、班干部和“學生領袖”難道不是同一回事嗎?艾麗斯像是看出了我的困惑,接著就向我解釋。原來,美國的老師并不會選一些品學兼優的學生來協助自己管理班級,因為美國的老師認為學生之間是平等的,如果設置了班干部就是人為地制造等級,這是不符合美國的平等理念的。
“‘學生領袖’難道不是人為地制造不平等嗎?”我好奇地問。艾麗斯笑笑,接著又對我解釋了“學生領袖”。“學生領袖”并不是老師選擇和任命的,他們的產生也和學習成績沒有關系。他們是學生自己選出來的,是維護學生權益的支柱,他們是完全為同學們服務的。
我原以為學校的老師或校長都會不喜歡這樣的“學生領袖”,但艾麗斯告訴我,對美國的校長和老師來說,“學生領袖”是非常有必要的存在。如果一切都由校長和老師說了算,學生們就有可能陷入一個很不好的處境,所以,必須要有一股獨立的力量與之制衡,才能更好地保護學生的權益。
最讓我沒想到的是,返回學校后,艾麗斯還真的和校長提了丹尼斯的要求,然后校長還開了一個小會,最終決定第二天全校放假。丹尼斯不僅為全班同學爭取到了一天的休息時間,而且為全校的師生甚至餐廳的廚師都爭取到了一天的休息時間。
這個通知宣布之后,全校學生幾乎沸騰了。看著他們歡呼雀躍的樣子,我突然想:國內的學生們會不會這樣主動去向老師提要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