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是天經地義的事-生活
本年度出門旅行,去了一個我去過的地方。我出游很少去同一個地方兩次,沒想到,計劃改變,我又來到鼓浪嶼這個小島了,連自己都覺得出乎意料。
我住的那家旅館淡季打折,帶浴池的房間一晚不到300元。店員閑聊說,有個客人本來住的400多元一晚的房間,因為是長假前來的,后來房價漲價到七八百元一晚,那客人心一橫,也繼續住了四天。我聽了忍不住哈哈大笑,這種豁出去了就要好好奢侈一把玩幾天的心態,太可愛了。
那些日拼夜拼努力賺錢的人,來了島上,活得像個人樣了,實在讓我想豎起大拇指夸獎。
白晝頂著曝曬的日光,看貓看狗看男女老少國人老外;夜間,跟友人,跟兩個陌生人在小酒吧閑坐。我不喝酒,我看他們喝酒擲骰子,看旁邊另外一大桌子的女生玩勇敢游戲。這些女孩兒發出巨大的笑聲,有個女生被她們鼓舞著站出來,突然跑過來抱住了坐在我旁邊的一個男生,于是整個天臺上的人都樂開了。
回去的路上,走過熟悉的路,吹著風,背著背包,我像個無聲無息穿行在島嶼上的幽靈。不必勉強自己說話,也不用強迫自己執行什么工作計劃,很好。
故地重游,我這才醒悟,這島嶼真正吸引人的,不是什么文藝雜貨鋪、老建筑、海邊風景、小吃,而是一大團人,來到一個地方,熱熱鬧鬧地玩幾天。玩什么都好,能用心去玩,才是最了不起的事情。
有了這么一個大家都在用心去玩的氛圍,難免從眾心理作祟,玩得更加心安理得了。沒錯,我們的國度有種先天的教條,貶低玩樂強調勞苦,然而生命如此稀罕、絕無僅有,轉瞬即逝化為塵土,你怎能連玩耍都覺得有罪?
尤其是玩樂之中,藏有真正的個人價值。年輕時看亦舒的小說,她最喜歡寫故事里的主角世間打滾,哭笑折騰,然而回憶幼年或昔日曾有過一段極歡樂的玩耍時光,也就不會心有不平或太過酸楚了。
那段發自內心覺得快樂的時光,是屬于自己的,是自己真的在活著。有了這段時光打底,此后才能更奮不顧身地活下去,去愛去恨去勤勉用功,繼續發展成就我們的故事。
反之,你看那些讓自己總是活得苦累交加者,永遠抱怨不完,沉淪其中無法自拔者,總令人避之不及。
我們活這一輩子,并沒有太多時間真正用給自己——盡管我們有很多時間是一個人度過。
當我們孤單一人時,卻一點也不享受,覺得寂寞,覺得孤獨。因為這時,我們丟不開工作——其實是次要的事物,我們心里惦記著根本不屬于自己的人,我們沒能把生命賜給自己一點點。
如果這世界真有神,那愛玩的人才配神的眷顧,才有資格身心健全,做神的孩子。
世界可愛的一面就是,有一些人不必成為熱愛苦難的人,不必口口聲聲說困難教會他什么。
比凡·高幸福的人,是畢加索。因為他活著成為大師。畢加索的傳記里寫了一筆:那天晚上,瑪麗·洛朗森喝醉了。
瑪麗·洛朗森不必成為一個熱愛苦難的人。對她來說,“喜歡奢華,生在巴黎覺得三生有幸。不喜歡閑聊、責罵和恭維,吃得快,走得快,畫得很慢”。她晚年在巴黎郊區買了一套小公寓,活到了73歲,女管家陪著她安享奢華,一直走到生命的盡頭。
很多人對受苦心安理得,甚至逆來順受;對幸福受寵若驚,甚至閃躲恐慌。大概就是魯迅說的那樣,做慣了奴隸。
其實,你有資格承受世界上任何龐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