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一樁-生活
兩人是在歌廳認識的,一個嗓子亮,一個舞姿美,玩兒得很開心。
朋友聚會時,他倆頭挨頭坐著,你喊我“老公”,我喊你“老婆”。旁人開玩笑說:“小兩口什么時候結婚呢?”男孩摟著女孩說:“明天就領證。”女孩點頭說:“明天,就是明天。”兩人對視,無比甜蜜。
說這話時,他們認識剛剛10天。男孩23歲,女孩20歲。
說話算話,第二天結婚證就領到手了。兩本,一人一本。一個往包包里一丟,一個朝口袋里一揣。
男孩沒想到和家人講一聲,女孩也沒想到和家人講一聲。過了些日子,女孩要回家,把男孩帶上了。
女孩父母了解了一下,男孩既沒有學歷也沒有經濟基礎,只是到處打零工,沒有長遠計劃,不同意女兒和他交往。
女孩聽父母的,決定放棄這段感情,反正認識不久,感情不深,也不難過。
沒想到對男孩一提,男孩也無所謂,溫度說降就降,電話漸少,后來就不聯系了。
那張結婚證,兩人壓根都忘了。
想那舊時女子,一紙婚書可以定終身,連一些男人也是,比如學者胡適。到新社會,雖說提倡婚姻自由,可也是人生最大的事情之一,常聽得問:“個人問題解決了沒?”“終身大事有無著落?”包括今天的父母相親、明碼標價、婚姻恐懼癥,也是。
說到那對寶貝男女,幾年過去,父母開始幫女孩物色對象,女孩也正兒八經約會、戀愛起來。臨結婚時,忽然想起,自己曾經的結婚登記。
費了些周折,找出證書,費了些周折,找到男孩。男孩笑說:“我還沒找到女朋友呢,我不離。”女孩著急。男孩說,逗你玩呢。離了。
沒有責任,沒有負擔,沒有未來,沒有過去,沒有幸福,沒有痛苦,也算是一場婚姻嗎?
小事一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