馴鹿六季好句子20字匯集3篇
讀《馴鹿六季》有感
《馴鹿六季》是一部沉重而溫暖的關于愛與成長的小說。
北京男孩一直在失去媽媽的只有自己的世界里獨自行走,失去語言,失去微笑。他來到了大興安嶺深處鄂溫克人的營地,有了鄂溫克的名字---角個角個。在鄂溫克老獵人秋鳥的幫助和大自然神奇魔力的召喚下,他逐漸走出自己封閉的世界。
書中最讓我感動的是角個角個救回馴鹿孤兒海德薇的那一幕:角個角個冒著生命的危險逼停了藏有海德薇的巨大越野車---車驟然停住后離他僅有不到兩米的距離!因為媽媽的離去,他對車有一種本能的恐懼,但對同病相憐的海德薇的愛激發了他對貪婪的人類的憤怒和仇恨,這給了他力量和勇氣,讓他克服了內心的戰栗。
在救海德薇的過程中,角個角個其實是在進行自我的救贖,被鄂溫克人稱為神鹿的白色馴鹿海德薇打開了他心靈的桎梏。森林中的風、冬眠的熊、壯觀的蝴蝶群……大自然生生不息的.生命讓他產生了敬畏和尊重。于是,當失蹤許久的海德薇歸來時,他終于開始說話了。而當他離開森林時,他已學會了和海德薇告別。
人是強大的,也是渺小的。在成長的過程中,有些傷痛無法避免,而神圣的大自然,充滿著令人鼓舞的力量和修復的能力。大自然教會我們:真正的成長,便是學會面對,學會接受。因為我們有愛,而愛會讓我們在乎的一切永遠地活在我們的記憶中,永不離去。
《馴鹿六季》1000字讀后感
今年暑假,我讀了一本書,書名叫《馴鹿六季》。作者是格日勒其木格﹒黑鶴,作者1975年6月19日出生,男,身高1米9開外,蒙古人。早年曾從事成人文寫作,后轉向兒童文學,便一發而不可收拾,散見《天鵝牧場》、《鬼狗》、《狼血》等作品。曾獲得過多種獎項,有多部作品被譯到國外。
我讀了這本書感受很深,自己仿佛身臨其境,跟著秋鳥走遍了森林的每一個角落,一起去看風,去探訪冬眠的熊……
故事的主人公“我”從失去媽媽以后沒有說過一句話,沒有微笑過。到了森林“我”迷路了,所幸的是,被一位老人所救。“我”幫這位老人喂馴鹿,后來我才知道這位老人的名字叫秋鳥。“我”給一只純白色小鹿取名——海德薇。漸漸的我知道一個關于烏鴉的常識,烏鴉永遠在森林的上空巡游,它們在發現了食物時會高聲地鳴叫,而它們的食物,很多的時候會是死去或將死的動物。所以,森林中的馴鹿鄂溫克人習慣通過烏鴉的叫聲去尋找那些負傷的獵物。現在,馴鹿鄂溫克人已經不再狩獵,但秋鳥已經習慣通過烏鴉的報信來尋找那些被偷獵者的套索套住的馴鹿,如果他來的及時,還可以將馴鹿救下。“我”到秋鳥的營地,他就送我那塊紅布,讓我扎在頭上。“我”一直不明白這塊紅布有什么作用,“我”想:如果這塊紅布是來遮擋陽光或者雨雪又不夠大,到底是用來干什么的呢?有一天我和秋鳥去尋找馴鹿,他要求我必須佩戴這條紅布。我曾仔細究過這塊紅布,想知道它到底有什么神奇的效用,以至于秋鳥一直讓我佩戴它。后來我帶著海德薇在叢林中散步,我們拐過一片灌木叢,幾乎在我看到那個人的同時,耳邊響起一聲巨響。那巨響是挾帶著氣流從我的耳邊沖過,我有些糊涂的回頭看時,有斷裂的樹枝從我身后的樹上滑落下來。“我”用了將近半分鐘才從嗡嗡作響的耳鳴中清醒過來,“我”的耳膜差一點兒被震破了。這下我終于明白秋鳥為什么讓“我”戴這塊紅頭布,因為怕我被獵人誤傷。
“我”第一次坐樺皮船,在船上高速滑行,很快我們的船駛過一片花海,我們就像是在兩邊的花墻之間穿行,那馥郁的花香幾乎讓我無法呼吸,“我”長這么大從來沒見過這么多花。,隨后是三頭站在河岸邊喝水的馬鹿。它們的毛色比馴鹿略淡,但身軀更加高大偉岸。在過了這段河道之后,河面慢慢變的開闊,河水也變淺,就在這時秋鳥輕輕地伏下身,將頭低向水面,貼著水面喝了一口水。看著他的動作我也感到自己的喉部干燥起來,于是也學著他的樣子吸了一口水,清涼的河水毫無異味。這時我才意識到我向秋鳥微笑,而我已經好久沒有笑了。
這一天“我”和秋鳥去看風。我們走著走著遇到了一棵落葉松,這棵樹有一個樹瘤。樹皮已經被磨掉,露出了下面致密精美如琥珀般的木質,樹瘤上留下了無數刀砍斧鑿的痕跡,這就是人類貪婪的印跡。黃昏,我們回到營地,沒有看見海德薇,“我”向帳篷走去,發現一個顯眼的煙頭,“我”把這支煙頭給秋鳥看,秋鳥快步跑到拴海德薇的樹上,隨后我們向簡易公路跑去,秋鳥看到了一輛紅色越野車,秋鳥拿出了腰間的獵刀,橫在越野車前并示意我去救海德薇,海德薇已經嚇壞了,“我”終于明白為什么純白色小鹿在森林難以存活。“我”在森林中已經學會了不少技藝,比如:過苔蘚地的速度一定要快,要不然鞋襪就會濕透,還有平衡能力,“我”在過獨木橋是非常小心,但是“我”發現越小心就越過不好,后來覺得越快越好。“我”又知道馴鹿鄂溫克人怎么烹飪。后來“我”去采蘑菇,秋鳥告訴“我”千萬別采被蟲子咬過痕跡的蘑菇,一開始我沒有仔細的看蘑菇,全都被秋鳥給剔除了“我”把那些蘑菇放在樹樁上。過了幾天“我”在去樹樁上去看那些蘑菇的'時候,發現蘑菇都被幼蟲所吃了,這會我才明白秋鳥為什么不讓我采被蟲子咬的蘑菇。海德薇隨馴鹿出游,之后便沒有回來。
秋鳥送“我”一個滑板。“我”和他去雪地滑雪,我們滑到山谷里,“我”跟這他向森林深處走去,他在一棵巨大的倒木停住了腳步,樹的下面有一個小洞,“我”在洞外聽著,原來是一頭熊的呼嚕聲。
血,秋鳥和馴鹿掉進別人設的陷阱里了,他的傷口開始流血而那只馴鹿皮的毛色,醒目的紅色,“我用腳將雪踢下去,蓋住馴鹿。那些天有只母鹿生下小鹿,天亮時“我”發現那是鹿仔不見了,“我”看見了熊的印痕,那只母鹿也受了傷,“我”用針線把受傷的母鹿的傷口簡單地縫合了一下,之后在傷口上抹上了紅霉素軟膏,那天下午又有一只母鹿生下了小鹿,以前我所有了解到的關于熊的知識都告訴我那是一種巨大的野獸,異常巨大,行動緩慢。這天夜晚又有一只小鹿被熊叼走,我奮力地去追這頭熊,可是這頭熊跑得比我更快,天亮了,我在秋鳥的床下找到了那個巨大的矛頭,我為這個矛頭找到一根十分趁手的樺木桿,耐心地打磨……
我緊跟著作者的步伐等待著海德薇的歸來,這是美好的一天,我要學習作者在糟糕的環境中如何成長,變得強悍。同時也能平靜地看待每一件事情,往好的方向努力,勝利一定會向我們招手。
六季小學作文
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又到了秋季開學的時候,我也走到了小學的第六季,也收獲了太多的感受,太多的感想。
小學第一季:
剛開學,我對那里充滿了好奇。上課時,我總是東張西望,好像要把教室里的一切都裝進眼睛里,一點也沒有聽老師講的東西。老師也經常點我的名,經常告訴我媽媽,說我上課愛動影響別人,經常挨媽媽的罵。可是江山難改,本性難移,第二天,我還是照樣調皮搗蛋。無奈下媽媽只好送我去上美術興趣班,因為畫畫需要耐心,慢慢地我的愛動壞習慣才改掉了。
小學第二季:
第二季到了,小主人報新聞學校來學校選拔小記者,老師推薦了我和萬詩勤去。經面試,我被選上了。因為經常外出進行采訪別人,與人溝通需要很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所以我開始變了,愛上了學習。結果第一次語文測驗,我就考了一百分,可把我開心死了。之后,老師又推薦我去參加中國少年作家杯現場作文命題大賽,我得了第一名,得了金牌和獎金,我變得更加努力學習。
小學第三季:
第三季到了,我進入了學英語的階段。剛學英語的時候,我對英語這個朋友一點也不感興趣。剛開始學的時候,我總是把英語和漢語拼音搗混。之后,爸爸擔任起我的英語輔導老師。早晨,爸爸教我讀英語單詞,然后讓我自已聽英語磁帶,自已跟著錄音大聲朗讀。到了晚上爸爸再檢查我的英語發音,發現發音不準,會幫我糾正。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我的努力,很快就成為了英語的'好朋友,英語老師也非常喜歡我,我還在校園英語口語比賽得了第一名。
小學第四季:
第四季到了,我的學習成績越來越好,越來越穩定。班上要舉行班長競選,只有學習好的同學才能當班長。競選開始了,大家議論紛紛有的說:“選劉紫怡吧。”有人說:“選姜子帆吧。”……大家七嘴八舌地對老師說出自己的意見。結果我和姜子帆同票,于是我們就把希望寄托在老師身上了。最后,因為老師平時對我各方面的表現都很滿意,就把最后一票投給了我,我順利地當上了班長。
小學第五季:
第五季到了,我的學習壓力也越來越大,這年也是很重要的,關系到六年級的分班,因為六年級要把學習好的同學分到零班。所以,很多家長就買來很多課外作業,讓孩子們做,來提高學習成績。我的家長也不例外,原本肩上不怎么重的擔子一下子變得很重,雖然壓得我有點喘不過氣,但我還是堅持每周至少寫一篇作文,我的習作經常在報紙上刊登,在作文網也經常獲獎。
小學第六季:
至關重要的第六季來了,在這最后一年里,我一定要好好學習,考上重點中學,考進零班。所以,我給自己制定了一個學習計劃:我每天把老師講的重點內容給記錄到一本特定的筆記本,我還堅持定期復習、日復習和查缺補漏。每次考完的試卷,我都會把錯誤的題目分析一遍,再把全部的錯誤歸集起來。當然,我還是堅持每周至少寫一篇作文和每天早上大聲朗讀英語。雖然這些在別人眼里很累,但是對于我來說,一點也不累。因為,這個學期涉及升學、分班,也是作為一個學生的使命,所以我一定要認真,按學習計劃執行,我相信我一定會考上最好的初中。
小學只是中學的一個起點,我們還有很多季要走,我堅信,只要我們認真,堅持自已的學習方法,一定會取得好成績。
馴鹿600字作文
在煙霧中,在森林里,馴鹿正在自由地游蕩……
步入馴鹿林,就如同步入了一個童話——大大小小的馴鹿在林中自由地穿梭著,有的趴在地上,像一位小小姑娘,溫文爾雅;有的則在游客身邊撒嬌著討吃的,簡直像一個吵著要糖吃的孩子;還有的邁動它們的長腿,優雅地在林間散步著,步伐輕盈、身材曼妙,如一個清雅的貴婦人一般。那一層薄薄的彌漫在林中的牛乳般的煙霧,為這一切增添了一種隱隱約約的夢幻般神秘,令人仿佛置身于仙境之中……
一只小鹿搖搖擺擺地走過來了,它有著一身灰褐色的大皮襖,一對小小的角,分了好幾個叉,角上還長了不少毛,讓這對角顯得毛茸茸的,煞是可愛。它還有一個黑乎乎的'鼻子,一雙閃亮的眸子放著喜悅的光,令人不由得稱贊一聲:真可愛!我取出一只裝滿青苔的碗,抓出一把來喂給它,它動著它的厚嘴唇,把青苔吃得吧答吧答響,就像一個得到糖的孩子一樣高興,多么討人喜歡啊。
那是一頭成年的雄鹿,它的身材魁梧而高大,那高昂起的頭幾乎與我一般高,一對大角分為六個叉,威武地立在頭上,權力、地位、身價……一切都凝在這對角里了,而人又何嘗不是這樣?人人頭上,都有一對代表著金錢、權力、地位的隱形大角,把人壓得喘不過氣兒來。也許人與獸總會有相似之處吧!我一邊撫摸著那對大角一邊想。
在落葉上,靜靜地趴著一只小鹿,頭上的角顯得那么稚嫩,一雙大眼水汪汪地望向遠方,像是憂郁,又像是在深思此什么。我輕輕地把它抱起,它既不反抗,也不掙扎,只是輕輕把頭靠在我的懷里,如同一個孩子,輕輕依偎在母親懷里,我輕輕愛撫著它,指間感受到那股來自厚厚皮毛下的暖暖的體溫。此時,我簡直不敢大口喘氣,生怕吹散了那一片純真……
馴鹿,在林間自由穿梭,那是如歌的景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