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愛當成回報,所以還是抱歉
若是一種愛不能回報于相同的愛情,是否覺得有些無措?
他是我的前夫。
把一千元放到桌子上的時候,我推開了,他說:“沒別的意思,只是想讓你過個好年,買件衣服”。
他過得富足嗎?當然不是。他在飯后又塞給女兒一百元錢,說:“拿去和媽媽到超市買些零食吃吧”。
在我和女兒即刻到家的時候,他打的過來送手機,只因為我說手機不太好用了。我甚至討厭他的這種殷勤,他其實明白的,我不可能再愛他,走回去的路。我寧愿他冷漠或是平淡,而不再是對我說:“看你這樣我好心疼”。
我不會對他說我的窘迫,也不會對他說我的失落,我希望看到他的幸福,沒有我,也可以得到的幸福。
權衡著怎么樣把錢還給他而不傷著他,無緣由的多一出讓我煩心的事。我是操不得心的那種女人,有事,睡眠便不好,人顯得疲憊。
他說:“你不用存著給孩子,也不必想著給我媽,實在是你不想要,i不領我的這份心,那么,給我吧”。
說好了地方,他在身后喊我時,我轉頭便看見他騎著一輛摩托。遞錢給他,轉身騎上自行車,沒用兩分鐘。只聽他說;“錢不要,給你買件衣服總可以吧”。我說:“不用了,我什么也不缺,我走了”。
太了解他的脾氣,隨后他發來短信說:“你憔悴了,我心疼”。
快到家門口,他打電話過來說:“到家沒?上班別太累了,好好照顧自己”。
我平靜的說出“我很好”。
這個男人我可以確定的說,他是這個世界上最愛我的人。可以為我系鞋帶,可以把早餐端到床頭柜上,可以省出錢為我買喜歡的衣服,可以把自己的私房錢拿出來墊我打麻將輸的錢,可以旁若無人的把桌子上的雞腿拈到我的碗里,可以半夜里起來給我煮雞蛋……
我幸福嗎?不覺得,因為我從未愛過他,有的,只是感動和接受愛。
對他,是極其不公平的,后來,累及到對孩子的傷害。
我的愛真的不多,不可以輕易的愛上,有些死心眼。
一旦愛上,便屬于執著的那種,有些象粘皮糖。
他把愛精心的制成一個籠子,網住我卻讓我更有飛走的欲望。身心疲憊,互相的折磨,之后,是恨意切切的放手。
轉眼四年,一切成云煙。恨也淡淡,愛也綿綿。
我依然不能給予他愛,把愛當成回報,所以還是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