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愛的文學藝術形式三分鐘【匯編五篇】
第1篇: 我喜愛的文學藝術形式三分鐘
現在的文學藝術形式眾多,有電影、電視劇、歌曲、音樂、小品,相聲等。其中,我最喜愛的是電影。
同文學書籍相比,電影更生動,更感人;同電視劇相比,電影的矛盾更集中,更能吸引人。相聲雖然能給人們帶來快樂,可是經常是貶低自己或同伴。音樂雖好,可我又沒有藝術細胞,不會欣賞。所以我更喜歡電影。
從露天電影,到電影院中放映電影,再到在家中通過電視看電影,電影的發展可窺一斑了。現代的電影與高科技相結合,創造了很多美妙的情景。《侏羅紀公園》中的大恐龍活生生的,就象真的一樣。
電影中塑造了很多英雄人物,比如舍身炸碉堡的董存瑞,堵住敵人槍眼的黃繼光,烈火中犧牲的邱少云,勇敢智慧的海娃等。他們的光輝形象都在我的頭腦中扎下了根。從他們身上,我知道了什么是奉獻,什么是堅強,什么是勇敢,什么是機智。
現在的電影發生了一些我不想看到的變化。有時電影被拉長了變成了電視劇,也有時電視劇被壓縮了變成了電影,有時一個故事被多次重拍。難道藝術的源頭要枯竭了嗎?
另外現代的電影太多的是娛樂性,現實意義又有多少呢?以前的電影中的人物為國家、民族而戰;現在的電影中的人物卻為個人名利而戰。比如現在的一些所謂的賀歲片,除了搞怪之外,看不出還有什么東西。
以前的電影講究含蓄,現在的電影為了吸引觀眾的的眼球,提高票房收入,演得越來越露骨。什么激情戲都能演。為了賺錢演員們也就什么都不介意了。然而這樣的激情戲,對孩子們會造成什么樣的影響呢?
現在的電影中還充斥著暴力鏡頭。那殘忍的行徑直讓人害怕。我想現在社會上的暴力犯罪與這樣的電影不無關系吧?
我希望我所鐘愛的電影多一些樸素的東西,少一些功利的因素。
第2篇: 我喜愛的文學藝術形式三分鐘
工作之余,我最喜歡讀書了。在書籍的海洋里遨游,真是一件愜意的事情,不僅可以使我忘卻身邊的煩惱,而且還可以增長知識。從上學以來,我看了很多的書:有李白和杜甫的詩歌,也有名家的散文。但我獨獨喜歡小說,每當自己買回一本新的小說后,總會迫不急待的翻開它,一動不動的讀起來,遇到感人的情節時,也會掉下眼淚。小說讀了不少,包括《基督山伯爵》、《三個火槍手》這樣的國外名著。要說最喜歡的,還屬《西游記》、《紅樓夢》等中國古典小說。
《西游記》匯聚了神話小說的離奇和武俠小說的精彩,滿足了讀者的好奇心,因此也深受讀者的喜愛。《西游記》塑造了個性鮮明的人物形象:唐僧的善良,孫悟空的機智,豬八戒的狡猾和沙僧的忠厚都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現在仍然清晰的記得孫悟空與妖怪打斗的場面,不僅被他的勇敢與機智所佩服,也為唐僧的頑固不化感到惋惜。后來,有機會又把《西游記》讀了幾遍。當然,每次都有新的收獲。慢慢的,我也讀懂了唐僧的良苦用心,也被他的菩薩心腸所感動!是啊,“佛海無邊,回頭是岸”!只有尊重生命,愛惜生命,才能進入西方極樂世界。
《紅樓夢》也是我喜愛的一部小說。記得第一次讀《紅樓夢》時的時候,正值青春萌動。最初完全是著迷于作者筆下纏綿的男情女愛,對“賈雨村”之類的“荒唐言”、“辛酸淚”,并無太多感覺。與《西游記》一樣,多讀幾遍之后,我不僅感受到一個家族由盛而衰的過程中年輕男女情感命運悲喜沉浮的凄美描寫,也讀懂了那個社會變革的歷史。
第3篇: 我喜愛的文學藝術形式三分鐘
生活處處皆文學,對于“文學”大家都很熟悉。有的人為文學所陶醉,而有的人卻為文學所煩惱。我當然是屬于前者,不然怎么可能喜歡文學呢?文學的核心是文章。一篇篇文章中,蘊涵著一個個廣為人知的道理。文章也是人們抒發情感的場所。讀著一個個文學作品,領略著一番番風味,爾后思緒萬千……
以前,我還是一個不懂世事的小娃娃。就在我剛剛會認字的時候,父母便拿一些文學書籍給我看。開始,我有許多字不認識,就一個一個查;有許多道理不明白,就一個一個問……久而久之,我認得了很多字,也懂得了很多道理。一本書,可以讀通順了,一個道理可以弄明白了。
上四年級的時候,在父母的鼓勵下,我開始了學寫作。過了一些日子,我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向日報社投出了我的一篇“處女作”。接下來,便是焦急而漫長地等待。一個星期過去了,兩個星期過去了……我終于盼來了我的第一張匯款單和一本刊登著我的作文的報紙。我第一次嘗到了成功的滋味!有了這好開端,我便更加發奮學寫作了。就這樣,讀了,寫,寫了,讀……我的文筆越練越好,文章越寫越暢,自己也有了一個小小的“金庫”。這一切的一些,以及許許多多的第一次,都是文學所給予的!
我喜歡文學作品,文學作品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讓人回味無窮;文學作品是色彩繽紛的花園,讓人流連忘返;文學作品是浪花飛濺的大河,讓人心潮澎湃。文學作品是韻味無窮的景色,讓人心曠神怡;文學作品是蕩氣回腸的音樂,讓人心曠神怡……。文學作品是我的最愛。
第4篇: 我喜愛的文學藝術形式三分鐘
喜愛的文學藝術形式是小說,因為小說有趣,好玩,情節曲折,尤其是短篇小說,情節緊湊、短小精悍,有著深刻、豐富的社會意義。看過的短篇小說中,我最愛的是魯迅先生的《故事新編》。魯迅的文章大多是議論文,所以大家比較少看過她寫的小說。《故事新編》匯集了魯迅先生的短篇小說。不過,他的短篇小說可一點都不唯美,而是體現了生活現實的一面。
里面有個故事,我印象特別深刻,故事發生在三十年代,男主人公叫涓生,女主人公叫子君,他們不顧家人的反對,一起私奔了。可是,婚后的生活一點都不美好,涓生失去了經濟來源,每天都在不停的找工作,不停的碰壁。子君開始覺得生活很浪漫,后面也不得不向生活低頭,因為她每天要洗碗做飯,而且也不能再涂雪花膏了。因為貧窮,他們互相埋怨,幾乎天天吵架。終于有一天,他們吵完架,涓生繼續出門找工作,子君在家里想不開,自殺了。這個故事以浪漫開始,卻以悲劇結束。畢竟,王子娶了公主是童話的結局,并不是最后的許諾。這個故事揭露了一個現實的問題:愛情需要“物化”,他基于基本的生活,沒有生活基礎的愛情勢必會破滅。
第5篇: 我喜愛的文學藝術形式三分鐘
爸爸一直希望我成為一個文化人,從他的文章中我才知道原因。原來他只是希望我將來可以生活在較高階層,這和我的想法完全不同。不過,我可以理解他,做父母的誰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將來可以有好的生活!
只是我卻不愿意單純為了美好的生活。也許是因為我熱愛藝術和性格方面的緣故,我喜愛寫比較抒情的文章。我覺得寫作也是一種發泄心情的方式,當我看到適合我的品味,很精彩的文章時,我總有一種想要創作的沖動,或者,會把一些很有抒情意味,很美好的語句摘抄下來,反復品讀,多么渴望我也可以寫出這樣好的文章。
有時候,在上學或放學的路上,回憶從前發生的事,在心里默默地想,默默地把它用精美的語言描述出來,那種感覺真的很美妙!不單單是要寫出來,有時候一些人、一件事都會激發我創作的靈感,即使有時候來不及寫,我還是會在心里“寫”出文章。我并不喜歡那種“文章一定要寫出來”或“一定要大肆宣揚一番”的思想,我所熱愛的文學正如我所熱愛的音樂藝術一樣,開心或者傷心的時候,會情不自禁地哼唱歌曲,不需要別人來欣賞,可以唱給自己聽,那是屬于自己的歌聲,是自己的生活。文學也是同樣,不管是一篇文章,一個片段,甚至是一句話也好,只要自己可以想到,可以因為創作而感受到快樂,可以感受到文學藝術的魅力,可以感受到生活的美好,這就是目的,這就是我熱衷于文學的初衷,也是我一直以來把文學融入我的生活的源泉。
我也想成為一個文化人,讀著那些大家的作品真的是一種享受,甚至都會驚嘆他們的才華。讓別人品讀自己的文章,如果他們能夠讀出我的心境,互相交流,也未嘗不是人生一大快事。都說貓走直線,其實有時候在外界的作用下,它也會拐彎兒。
我對文學的感情有些是無法用文字表達的,只能在心里默默地體會。
不過,我會堅持我對文學一如既往的熱愛,不忘初心地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