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貸款委托支付協議.do
農村信用社貸款委托支付協議.doc??農村信用社 附件: 編號: 委托支付協議 委托人,借款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受托人,貸款人,: 地址: 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根據銀監會“三個辦法一個指引”規定的貸款支付要求~借款人與貸款人簽訂編號為 的《 借款合同》,下稱“借款合同”,~經借款人同意由貸款人采用受托支付方式支付借款。為明確借款委托支付事宜~借款人和貸款人經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受托支付條件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單筆提款金額達到或超過 萬元~或符合下列條件的~應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1 第二條 授權和委托 對符合本協議約定的受托支付條件的提款~借款人授權和委托貸款人在將借款劃入指定的借款人賬戶后~將借款資金轉入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用途的支付對象賬戶~并根據貸款人要求提供支付憑證等相關資料。 第三條 受托支付 1. 在辦理受托支付時~借款人應在每次提款時向貸款人提供其放款賬戶和支付對象賬戶信息以及證明本次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用途的證明材料。借款人應保證提供給貸款人的所有資料都是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2.在辦理受托支付時~貸款人只對借款人提供的支付對象信息、借款用途證明材料等相關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因借款人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導致貸款人未及時完成受托支付的~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貸款人經審核發現借款人提供的用途證明材料等相關資料有不一致或其他瑕疵的~有權要求借款人補充、替換、說明或重新提交資料材料~在借款人提交令貸款人滿意的資料前~貸款人有權拒絕相關款項的發放和支付。 4.對于大型復雜、專業技術要求高的項目~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獨立中介機構和承包商等共同檢查設備建造或工程建設進度~出具共同簽證單,貸款人憑共同簽證單進行借款資金的發放與支付。 5.貸款人經審核~認為借款人提供的資料與借款合同約定的用途一致且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約定的前提條件的~首先將借款劃入借款人指定賬戶~然后根據需要將相應款項轉入借款人支付對象賬戶。 6.發生下列情形之一~貸款人有權重新確定借款發放和支付條2 件~或停止借款資金的發放與支付: ,1,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或無效的資料以獲取借款的, ,2,借款人生產經營發生重大不利變化或信用狀況下降~或發生借款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3,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約定提取和支付借款資金, ,4,項目進度落后于資金使用進度, ,5,借款人違反本協議和借款合同約定或相關監管規定~以化整為零方式規避貸款人受托支付, ,6,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賬戶或支付對象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止付。
第四條 賬戶凍結或止付 如果因借款人指定放款賬戶或其支付對象賬戶被有權機關凍結或止付~導致貸款人無法及時按照借款人委托完成受托支付~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影響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已經產生的還款義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因借款人提供給貸款人的交易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或無效導致貸款人損失的~借款人應予賠償。 2.貸款人未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發放和支付借款資金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但本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貸款人系統故障、通訊故障等意外事件~導致貸款人未按時發放和支付相應款項的~貸款人不承擔任何責任~但貸款人應及時通知借款人。 3 第七條 生效和終止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的款項全部提取完畢,包括貸款人依據借款合同取消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項下全部未提取款項,且貸款人受托支付事宜辦理完畢之日終止。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作為借款合同的附件~與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執行。 2.經商定~借款人同意辦理借款資金托管業務的~本協議依然適用~雙方不再另行簽訂托管協議~雙方并就借款資金托管事宜補充如下: 貸款人,蓋章,: 負責人,授權代理人,: 借款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