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辦戶口本需要帶些什么材料
補辦戶口本需要帶的材料包括戶主的居民身份證、補領書面申請、所在單位或者村委證明等,一般應當由戶主前往補辦,但戶主實在不能前往的,只能委托本戶的成年人員前往。
一、補辦戶口本需要帶些什么材料
戶口本補辦需要的材料包括戶主的居民身份證、補領書面申請、所在單位或者村委證明等。由戶主本人持所需證明材料到戶口所在地區公安分局辦證中心提出補領申請。找法網提醒您,戶主因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請辦理的,應當出具書面委托申請,并簽名捺印,被委托人應是本戶的成年人員,若本戶中確實無人可供委托的,應在民警到該戶走訪調查后,有居、家委會出具有關證明,申請補辦。
二、戶口本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續
戶口本改名字需要的手續是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二)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三、補辦戶口本可以在異地補辦嗎
戶口本在異地不可以補辦。目前我國針對戶口本丟失的,只允許當事人到戶籍所在地的派出所進行補辦申領。當事人攜帶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寫丟失登記表,說明戶口本丟失原因,從報失登記之日起,三個月內仍未找到戶口本的,由戶主提出申請經派出所批準后,辦理補領戶口本的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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