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蠆入懷,解衣去趕-精英譚
最早讀到“蜂蠆入懷,解衣去趕”這句話是“文化大革命”剛開始的時候,我在學校一間堆著紅衛兵破四舊抄家抄來的“封、資、修”物品的教室里,瞄到一本《儒林外史》,悄悄地順手牽羊帶回了家,沒日沒夜地一口氣把它讀完。對這句話,當時是似懂非懂。
再次領教“蜂蠆入懷,解衣去趕”已是“三十八年過去,彈指一揮間”。那是2005年深秋,我們在美國佛羅里達州的家,剛剛遭受颶風的襲擊,房前屋后樹倒花落,一片狼藉,我趁著周末在家搶險救災,收拾院子。
就在我汗流浹背地修剪花壇時,一只蜜蜂從領口鉆入懷內,當時本能反應就是隔著衣服以掌猛擊之。結果,我還是被那賊蜂狠狠地蜇了一口。因為隔著兩層衣服,顯然我只是弄痛了那只蜂,但它反擊的那一口好似兒時記憶中的一針青霉素,一針扎下去,又痛又脹。
我連續不斷地打,那賊蜂甚是刁鉆,每被我打一巴掌就蜇上我一口,然后逃到另一個地方,打一槍換一個地方。
我急中生智,三下五除二脫去外套、扒掉內衣,回頭一看,那受了傷的“仇敵”正歪倒跌落在路邊,我急步上前欲置它于死地,沒想到它掙扎著飛到路邊的小柳樹上,再一不留神,它已經晃晃悠悠地飛進樹叢中。
低頭檢查,真正是慘不忍睹。胸部、腹部早已留下七八個紅紅的大包。
“你為什么不早點脫衣服呀?”太太一邊幫我涂抹花露水,一邊心痛地抱怨。
“你試試看。被蜂蜇了誰會想到脫衣服?這和平時挨蚊子咬是一樣的,第一反應就是一巴掌打死它。”我當然不服,憤憤不平地還上一句。
我這個從來不請病假的人,居然不得不請了幾天假在家,那該死的蜜蜂整整折磨了我一個多星期。
反思一下,這次被蜂蜇我違背了自己一貫做事做人的兩個原則:
第一個原則就是“凡事抓主要矛盾”,美國人愛說“therootcause”(根本原因)。但是當局者迷,人在這樣的情況下,往往并不能清醒地認識到這一點。你說這蜜蜂鉆到我懷里,我打它干嗎?根本原因是它迷了路,誤入本人胸懷,這衣服一解,問題就迎刃而解,猶如“鹵水點豆腐,一物降一物”,或者說是立竿見影,綱舉目張,對它是海闊天空,對我是柳暗花明,對蜂和人都是皆大歡喜。
第二個原則就是“冤家宜解不宜結”。這蜂蠆入懷,本來倒并不蜇人,可我一巴掌下去,便與本來并無宿怨、只是誤入歧途的這只蜜蜂頓結深仇大恨,非搞個你死我活不可。其實,我打它一巴掌,它蜇我一下,如果此時就“解衣去趕”,本來可以立馬化干戈為玉帛。就算我打死了它又有什么用?放了它,它再鉆到別人的懷里咬人的概率可以說是零。可是,就這么我一巴掌它一口,我倆弄得一個“遍體鱗傷”,另一個“斷臂折翅”,真可謂兩敗俱傷。
細細想起來,其實,我們生活、學習和工作中有太多這樣的事例,一個問題發生了,一個矛盾產生了,一個事故爆發了,我們的第一反應以及所采取的相應行動,往往是事與愿違的。因為,抓的不是主要矛盾,找到的不是矛盾產生的根本原因,不但不能釜底抽薪,甚至常常是火上澆油,使矛盾更加激化,更加傷害自己,做出徹底違背自己初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