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與反應之間-成長視窗
1981年到1991年是我一生中生活得最困惑、最痛苦的階段,經常失眠,曾經有過整整一個星期一分鐘也睡不著。在外界看來,那十年中我似乎有過不少輝煌的時刻,但在我的內心世界里,那漫長的十年卻充滿了黑暗。不過,今天我想講的不是那些不堪回首的往事,而是影響我走出迷茫的一個故事。
1989年的時候,一位朋友送給我一本書,講到一位關在納粹集中營里的、名叫VictorFrank的猶太心理學教授。在集中營里,他經歷了種種精神與肉體的苦難,他的妻子、兄弟,父母都先后被納粹送進煤氣爐里,只有他和一個妹妹活下來了。每天他都不知道今天他將被送進煤氣爐,還是將被迫幫納粹把尸體從煤氣爐中抬出來。
有一天,他抬完尸體,一個人疲憊不堪地坐在牢房里。他覺得自己跳離了自己的軀體,從另一個角度審視自己絕望的境地。Frank領悟到了一個真理:他其實是自由的。后來出獄后,Frank稱此為“人類最后的自由”———沒有任何人可以奪走的自由。那些折磨他的納粹可以毫不留情地控制他的環境,隨心所欲地摧殘他的肉體,但是Frank將決定自己如何反應、或者不反應。在挑釁和反應之間是他選擇的空間,想象的自由。看獄人體罰Frank的時候,他開始想象他出獄后的生活,想象他跟學生講授在集中營里的學到的哲理……
Frank沒有給他的折磨者期待中的反應,他們可以觸到他的身體,但是他們觸不到他的根本,他在道義上戰勝了他們。通過一系列嚴謹的自我訓練,利用記憶和想象力,Frank超越了他的境遇,把那塊介于刺激與反應之間的空間變得越來越廣闊,在受難中找到意義和尊嚴。他還幫助集中營里其他的受難者去體會這精神自由。
人有別于動物是因為我們有自我認識、有想象力、有良知、有獨立的意志。我們有能力做選擇。Frank選擇的反應不是基于沖動或者情緒,而是基于他的人格和價值觀。
讀到這故事的時候我正愛著一個不該愛的人。自己知道這事不健康,可又不能自拔。當我說“我真的沒法離開他……”時,我并不是不知對錯。只是“對”太難了,而“錯”是一種慣性,相對容易許多。我從Frank的故事中得到了深刻的啟發,看見了自己與生俱來的價值。在刺激與反應之間我可以選擇,也有義務選擇。一旦創造了這選擇的空間,“離開”就只是一個動詞,只需付諸行為。仍然是難,但絕對不是“沒法”。甘地曾經說過:“只要我們不交給他們(英國殖民者),他們就不能奪走我們的自尊。”沒有人可以不經我們的同意而傷害我們。我們對傷害自愿的準許往往比傷害本身更有殺傷力。
我不再責怪境遇,責怪他人給我帶來的不幸。我每天提醒自己,Frank在集中營里都有選擇的空間,我憑什么不能主宰自己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