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一個理由-生活
我和一個移民時間超過30年的朋友聊天。他說起20世紀80年代,他和妻子每年臨近春節時便擺攤賣桃花。那時,中餐館的洗碗工一個月的稅前工資為六七百元。而他們夫妻兩個人辛苦一個星期,半夜駕車到東灣的山區砍桃樹枝,然后載到舊金山的唐人街賣給辦年貨的同胞,能賺5000元以上。
“猜一猜,我給桃樹的主人什么樣的理由?”朋友賣個關子。
我沉吟,這可是難題。盡管那種桃樹并不結可吃之果,也不會成為建材,但屬于私有財產,不經允許而動刀斧,可能被控告。另外,最大的問題在于不花錢,手上毫無籌碼。到偏僻之地當不速之客,貿然上門,何況又是英語帶口音的異族,對方會懷警惕之心。對方可能不耐煩,因此必須在一分鐘內把他說服……我想了好一陣,不得要領。
朋友說:“我在桃樹林附近敲主人家的門,對方只會打開指頭寬的門縫聽我說話。我誠懇地說:‘中國的新年快到了,它的重要性就如同你們的圣誕節。中國人的社區慶祝新年離不開桃花,就好比圣誕節少不了圣誕樹。你們的桃樹長得真好!如果您允許我砍一些桃樹枝帶回去給我的同胞,不但我們,連您的家也會添喜氣。’”
朋友說,他砍桃樹枝砍了多年,持這一理由無往而不利。出于深思熟慮也好,出于直覺也罷,這理由好就好在:一、從宗教入手,喚起同理心;二、從圣誕節入手,激發同情心;三、最后一句點明施者也獲益,皆大歡喜。
和這個當年擺桃花攤,如今已身家數千萬的朋友告別后,我遇到一個親戚。她向我訴苦,說兒子34歲了,儀表堂堂,有好的職業,就是不想結婚,從來沒有談過戀愛。父母向他提起,他馬上反擊,最有力的理由是:現在到處都是離婚的,可見不可以隨便結婚。親戚請求我出個妙計,說服她的寶貝兒子去談戀愛。
我想了好久,羅列出及時談戀愛和結婚的理由,但未找到一條自認為能夠擊中對方軟肋的。一把鑰匙開一把鎖,沒有針對性的理由,任你終日嘮叨,依然只是隔靴搔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