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爾文在北上廣深-社會
在今天的大城市生活,變成了一種在冒犯中穿行的藝術。作為一個在北京的外省青年,我在與同胞相處時經常發覺,盡管我們有同樣的語言、同樣的外表甚至是同樣的童年,但更多時候,我們之間的不同遠遠超過那些和諧的時刻。如果要在酒桌上不鬧翻臉,就得時常忍受彼此的冒犯,無論是針對你的出身、家鄉還是性別。
3年前,上海地鐵出了個“鳳爪女”。一個下了班的女人,在上海的地鐵里若無其事地啃著鳳爪并吐出骨頭,遭到指責之后,大義凜然地與圍觀者對罵。其穿著摩登,談吐囂張。但在最初幾日的輿論里,我發現上海人特別愛強調女子的外地人身份。
這讓我覺得很不舒服。于是寫了一篇文章,大意是說,一個個體的文明與否,與她背后的地域文明無關。沒想到,有個叫上海本地人權益保護協會的組織,立馬號召感情受到傷害的本地人想辦法抗議。
一開始我很緊張,早年聽說了不少外省青年得罪本地人結果雞飛狗跳只能含恨還鄉的故事。萬萬沒想到,他們的抗議辦法居然如此清奇——幾天后前臺打來電話,說連續收了幾箱我的快遞,我取來一看,居然是包裝完好的一系列泡椒鳳爪。
后來再遇到上海人或到上海去,我總要把這個故事講給他們聽。每到故事的末尾,我們總會達成一致:在各處的本地人排外行為里,上海可以算是最可愛的了。以至于經常有不懷好意的朋友提醒我,說你得罪一群北京南城小伙試試?或者有種去得罪一幫東北老鐵。
我來北京的第一年,經常被邀請進各種奇奇怪怪的同鄉會和同學會。盡管這幾年里,同鄉會不少都成了騙子們的年度聚會,“老鄉見老鄉,背后開一槍”的概率也并不低,但大家還是奮不顧身地擠進同鄉會里尋求安慰。
轉念一想,作為現代都市的北上廣深并不容易。中國如此之大,吃不吃狗肉都足夠劃分出兩個族群,更別說大家被不同的風雨浸淫,在思維、價值觀和飲食上的差異,隨便吵吵架都足夠養活幾個微博。
這種情形,倒有些類似于早期的美國。新的族群涌入新大陸,他們既要尷尬地共處一城,還要想盡辦法求同存異,一起淘金。如果看早期的美國種族融合史,同樣是充滿了偏見與血淚。
最早一批華人抵達美國時,很多人都開洗衣店為生。早先登陸美國的歐洲人,面對這樣一群“神秘”且搶了他們“蛋糕”的華人,覺得很危險,于是干脆設置法律讓華人的生意難以為繼。比如19世紀的舊金山曾經搞出過一項法律,規定不用馬車運送洗滌衣物是違規行為,要處以罰款。而多數華人為了節約成本,都采用人力挑扁擔運送衣物。
第一代華人移民遭遇了人類后來始終沒繞過的種族歧視幽谷。人以群分的概念深植于我們的天性,以至于我們多數人都有一種潛在的邏輯謬誤傾向:先是從個體的錯誤中總結出群體的特征,接著用群體性的特征來概括一整群人。
人類吃過很多以族群劃分對錯的暗虧,卻始終樂此不疲,而這種認知上的缺陷亦成為悲劇之源。在人類早期,族群的存在是個體存活的保證。因而,為族群而熱血沸騰是一種原始的沖動。制造族群對立,是斗爭哲學的基因。但這套觀念發展到最后,就出現了社會達爾文主義。
通俗地講,社會達爾文主義指的是將達爾文關于物種間競爭生存的假說應用至人類社會的發展之中。而在殖民時代,這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理論,的確成了西方殖民者搞種族歧視乃至種族滅絕的辯護理論。
今天來看,這套理論因為后續演化出了種族主義和優生學而遭到鄙夷。將人類族群之間的分歧理解為優勝劣汰,本身就是為獲勝者狡辯。而人類文明此后的進化,逐漸拋棄了這樣一套斗爭哲學。尊重不同,并拒絕對對方做標簽化概括,是一種更合理的現代交往心態。
中國人對這套理念并不陌生。“物競天擇,適者生存”,這句話當年被嚴復寫進《天演論》,為人熟知。嚴復等早期學者處在一個民族弱勢的國際局勢中,自然希望引入更強有力的哲學觀念,來刺激中國人的斗志。
最近,基因學者賀建奎突然宣布通過基因編輯技術“制造”了一對有艾滋抗體的嬰兒。這在國外國內都引起了軒然大波。基因應不應該被編輯?優生學是否有存在的道理?有意思的是,這反而激發了國內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情緒。我有一個研究科幻的朋友,堅持認為基因編輯技術是人類大勢,理由是人類歷史的每一次進步都是種族間的征服,都伴隨著弱小種族的滅絕,因此該來的總會來。
一旦進入種族層面來思考個體問題,就會陷入優生學的陷阱。然而,在這次事件中,我驚訝地發現,優生學居然是身邊很多朋友潛意識里的幽靈,是隱藏在我們的地域歧視之下的冰山。
這就能解釋,為什么我們在日常交往中,總喜歡用族群性的觀念來評判朋友。因為你來自北方我來自南方,我們就時常爭論得面紅耳赤。其實從根源上看,我們還都是以族群論個體的信徒。而一旦上升到族群層面,個人就不復存在,剩下的,只有你死我活。
這也是我不大喜歡科幻小說《三體》的原因。黑暗森林的世界觀設定,是將殖民時代的社會達爾文理論放大到了宇宙。而我總覺得,人世艱難,不管是頭頂的星空還是現實的律令,總該有一些文明與進步的光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