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專項治理自查報告 專項治理自查自糾情況報告
“報告”使用范圍很廣,按照上級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報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況、工作中取得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以及今后工作設想等,以取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報告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報告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報告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專項治理自查報告 專項治理自查自糾情況報告篇一
通過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評估,進一步加強藥品安全監管,把藥品安全工作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堅持標本兼治、著力治本。落實“政府負總責、監管部門各負其責、企業是第一責任人”的藥品安全責任體系,促進醫藥產業又好又快發展,確保公眾用藥安全
遵循“立足實際、實事求是、標準量化、客觀公正”的原則。
(一)檢查評估對象: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各相關部門,藥品及醫療器械流通、使用各環節的企事業單位。
(二)區藥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負責實施全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評估,指導各部門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自查自評,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對我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檢查。
(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及相關部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重點檢查組織領導、整治重點、安全保障、宣傳信息與責任體系建設等方面檢查評估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成效。檢查評估標準詳見《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評估表》(附件1,其中評估內容中的第3項產業結構調整、第6項藥品生產監管和第9項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工作因不屬于我區藥品監管事權范圍,檢查評估時不需進行評估)。
(二)藥品(包括醫療器械)質量狀況評估。以藥品(尤其是基本藥物)抽驗、監督抽驗和質量分析報告為依據,重點評估轄區內基本藥物、特殊藥品及血液制品、生物制品、注射劑等高風險產品的質量狀況。
(三)藥品安全群眾滿意度。主要包括對國藥準字公信力的評價、對打擊假藥的`看法、對政府工作的滿意度、對藥品廣告的意見、對安全用藥知識的掌握。
(四)企事業單位自查自評情況。主要包括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標準的執行情況,藥庫藥房規范管理執行情況,經營使用藥品(基本藥物)和高風險產品企業風險控制情況,電子監管碼實施情況,質量受權人制度落實情況,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藥品醫療器械研發資料的真實性,誠信建設,規范醫院制劑使用和臨床用藥管理等。(附件2)
(一)檢查評估方式:采取逐級自查自評與檢查評估相結合的方式。
(二)檢查評估方法:采取聽取匯報、查看資料、現場檢查、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等方法,全面了解被檢查評估對象開展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情況。
1、聽取匯報。聽取區藥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和各相關監管部門的工作匯報。
2、查看資料。查閱專項整治工作文件、會議紀要、工作報表以及有關工作制度規定、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卷宗、新聞宣傳等資料。
3、現場檢查。隨機選擇藥品經營、使用單位進行實地檢查。
4、召開座談會。召開涉藥單位、行業協會和群眾代表參加的座談會。
5、問卷調查。對經營和使用單位的員工、藥監執法人員等進行隨機訪問和調查。
(三)評分辦法:采取具體工作量化評分的方法,分項加權匯總,共分以下四個部分:
1、綜合評估。主要評估相關監管部門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完成情況(附表規定的內容,不需評估的內容作為合理缺項,不扣分)。分值100分。
2、藥品(含醫療器械,下同)質量狀況評估。以抽驗結果和藥品質量分析報告為依據,質量狀況。分值100分。
3、藥品安全群眾滿意度。通過發放問卷調查,群眾滿意度。分值100分。
4、企事業單位自查自評情況。依照《藥品安全專項整治自查整改情況表》,采取具體工作量化評分的方法,由區藥品安全協調領導小組參照各企業自查自評報告、按照評分標準內容檢查評分,并隨機抽查核實。各項評分匯總后,得出總評分,滿分100分。《自查自評情況表》中,企業不涉及的項目可做為合理缺項,在表中的“自查得分”中注明,其合理缺項分值要計入總分中。
以上4項評分加權匯總后,得出總評分,滿分100分,并根據各部門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的突出成績和明顯不足,在總評分的基礎上可適當加減分,分值為±5分。最后得分95分以上為優秀,94-85分為良好,84-80分為合格。
(一)20xx年8月5日前,結合轄區內實際情況,制訂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檢查評估實施方案。
(二)20xx年8月7日前,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等單位完成自查自評工作。
(三)20xx年8月8日前,組織開展轄區內的檢查評估工作,并形成藥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自查自評報告和工作總結,提交區政府。
專項治理自查報告 專項治理自查自糾情況報告篇二
深入開展“工程領域專項治理”是局黨組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部和省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推進全市國土資源系統反腐倡廉建設和國土資源改革與發展的重大舉措。通過全面檢查驗收“工程領域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以來取得的工作成果、制度成果、理論成果,深入總結專項行動工作的成功經驗和有效做法,不斷深化對全市國土資源領域反腐倡廉工作特點和規律的認識,實現局黨組提出的“工程領域專項治理”目標任務,進一步規范國土資源管理,把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進一步引向深入。
(一)組織部署情況。包括組建領導機構、召開會議動員部署、制定實施方案、下發文件、宣傳發動、采取措施及取得成效。
(二)專項行動開展情況。
1、各地開展自查自糾工作情況:排查20xx年以來政府投資及使用國有資金項目個數、存在問題個數及分類、處理措施、整改率;省、市重點抽查項目核實、分類處理及整改、落實到位情況;對20xx年以來新立項、新開工和在建項目排查、發現問題及整改情況。
2、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專項清理情況:對20xx年9月30日前簽訂國有出讓合同和核發劃撥決定書的建設項目開展專項清理情況;未開工、未竣工、閑置土地處置措施及整改到位情況,清理欠繳土地出讓金情況;規范土地審批和出讓行為有關情況。
3、開展征地補償費專項清理情況:對20xx年以來建設用地審批及拖欠、截留、挪用、擠占征地補償費等問題全面清查情況;分類處理措施、整改及清欠到位情況;加強征地審批和批后實施監管制度建設情況。
4、探礦權、采礦權審批出讓專項清理情況:20xx年以來,探礦權、采礦權審批及招拍掛出讓情況;礦權收益及市場建設情況;越權違規審批及整改情況。
5、案件查處情況:查處系統外違法違規案件情況,涉地宗數、面積、處理人員情況;紀檢監察機構查處系統內違法違規用地案件情況;成立案件查辦專項工作組織機構情況;對各級轉辦督辦案件進行調查處理情況;查辦的典型案件;剖析典型案件、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環節及完善制度措施的情況。
(三)長效機制建設情況。推進土地和礦業權市場建設情況,“一個平臺兩個市場”建設工作進展情況;完善土地和礦業權審批出讓監管,執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審批出讓制度情況;建立健全征地補償安置和補償款監管措施;加強建設用地批后實施監管;建立健全國土資源防腐體系建設情況等。
(一)自查階段(20xx年9月15日至9月30日)
各縣局、分局按照局黨組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的各項部署和要求,圍繞重點檢查驗收的內容,認真開展落實情況的自查工作。各縣局、分局在開展本級自查的同時,組織對所屬單位工作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總結。各縣局、分局在自查的`基礎上,全面總結“工程領域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形成工作總結報告。“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總結報告,連同《國土資源系統“工程領域專項治理”工作情況統計表》含電子版、紙質各1份,于9月26日前報市局利用科(郵箱:)。
(二)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10月8日至10月20日)
市局組織檢查組對各縣局、分局進行檢查驗收。檢查組在聽取各縣局、分局全面工作匯報的基礎上,采取召開座談會、深入基層檢查、征求有關方面的意見和查閱工作資料等方式,并按照《國土資源系統“工程領域專項治理”工作檢查驗收評分表》進行檢查評估。局“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領導小組根據各縣局、分局的總結報告和檢查組的檢查驗收意見,形成工作情況總結報告,于10月20日前報省廳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改總結階段(20xx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
各縣局、分局要采取有效措施,對檢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認真組織整改落實,同時要做好迎接省廳檢查組檢查驗收的準備工作。對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各縣局、分局于11月5日前報市局利用科。檢查驗收工作結束后,市局將根據檢查驗收情況和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研究確定檢查驗收結果,并予以通報。“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對各縣局、分局的檢查驗收情況、省廳檢查組檢查評估意見和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全面梳理、提煉、歸納,起草《全市國土資源系統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專項行動工作情況的報告》,于11月30日前報局黨組,經局黨組審定后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與市國土資源領域腐敗問題治理工作協調小組。
(一)加強組織領導。檢查驗收工作在局“工程建設領域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各縣局、分局要把檢查驗收和總結工作作為鞏固和提高“工程領域專項治理”工作成果的重要環節,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把檢查驗收和總結工作抓實、抓好,高標準、嚴要求,按時完成各項任務。
(二)突出工作重點。要著重抓好工作成果、制度成果、理論成果的總結,系統梳理提煉適應國土資源管理特點的反腐倡廉建設經驗和做法,全面反映“工程領域專項治理”開展的特點、特色,深化對反腐倡廉工作特點和規律的認識,形成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反腐倡廉工作具有指導意義的理論成果,不斷提高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專項治理自查報告 專項治理自查自糾情況報告篇三
按照縣監察局、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縣物價局、縣民政局、縣國資局聯合發的《關于開展“收支兩條線”規定執行情況、涉企收費暨“小金庫”專項治理檢查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局認真開展了清理“小金庫”工作,現將自查自糾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為確保此次專項治理工作順利進行,我局成立了以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的“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財務部門具體負責實施此次專項治理工作。
針對“小金庫”這項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大家從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正確認識開展此項活動的重大意義,加強廉政建設,規范財務收支活動,從源頭上遏制和防止腐敗。組織有關處室和人員認真學習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一方面是加強警示,另一方面要求大家認真自查自糾,切實做到不走過場、不留死角,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
我局“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明確了具體聯絡員,公布了有關文件和材料,確保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營造了濃厚的治理工作氛圍。
按照通知要求,我局著重圍繞清理內容開展清查活動,對各類帳戶、帳據進行了認真細致的清查。
1.我局財務管理均按照國家有關財經法規執行,收入、支出全部納入本單位財務部門法定帳目統一核算,未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沒有單獨帳戶,未設任何形式的“小金庫”。
2.我局財務部門嚴格按照財務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各項工作流程,從無設置帳外帳和小金庫以及以個人名義私存公款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各類票據均管理規范,并建立相應的備查簿。
4.按照財政集中支付要求,現金管理采取備用金制度,按照現金管理有關規定,嚴禁設“小金庫”。財務報銷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執行,杜絕坐支行為。嚴格控制財政資金支出,沒有以任何形式進行私存私放。
5.清查結果進行了通報,并予以公示。在認真清查的基礎上,按照規定,認真填報相關表格。我們將建立長效監督機制,提高財務透明度,嚴防“小金庫”的出現。
雖然我局目前尚未發現違規違紀現象,但通過清理檢查“小金庫”,進一步嚴肅了財經紀律,加強了法制教育,強化了財務管理,確保了資金的合理使用。今后,我局將進一
步完善相關財務制度,加強腐敗預防懲治力度,力爭做到清理工作不留死角,反腐敗工作有更大提高。
專項治理自查報告 專項治理自查自糾情況報告篇四
根據縣紀委《新紀發〔215〕2號》文件要求,我局在本系統認真開展了對私設“小金庫”的`專項治理工作。現將具體情況匯報如下:
1、我局召集全體班子成員、二級機構負責人和會計、報賬員等相關人員,召開專題會議,傳達縣紀委文件,提高相關人員的認識。
2、成立專項治理領導小組:組長杜學政;成員:各二級機構會計和各二級機構報賬員、各二級機構負責人。
根據縣紀委文件要求,我局首先開展了對私設“小金庫”的自查自糾工作,經過認真自查,發現我局不存在私設“小金庫”現象。各二級機構也不存在私設“小金庫”現象。經過自查,對各二級機構起到警示作用。同時,我們將建立長效監督機制,提高財務透明度,嚴防“小金庫”的出現。
今后,我們將嚴格落實財經紀律,管好、用好公私財物,杜絕違反財經紀律事件的出現
專項治理自查報告 專項治理自查自糾情況報告篇五
據國家、省、市關于涉企收費專項檢查文件精神和全市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工作會議統一部署,我局印發了《瀘州市龍馬潭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轉發〈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開展全國涉企收費專項檢查的通知〉的通知》(瀘龍發改價〔xx〕42號)文件,并結合龍馬潭區實際,制定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工作方案,認真開展涉企收費檢查。現將涉企收費檢查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我局高度重視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工作,首先是安排組織檢查人員學習相關價格收費政策及價格法律法規,做到熟悉和正確把握政策,確保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工作的順利開展。其次是擬定檢查工作方案,確定各階段工作重點、工作程序和工作實體要求。三是精心組織,落實專項檢查工作任務。確定由價格檢查股負責此項工作,局內相關職能股室協調配合,確保在規定時限內完成龍馬潭全區涉企收費檢查工作。
為做好涉企收費專項檢查工作,加強對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我局設立了涉企收費檢查組,由局長申波任組長,分管副局長胡永勝任副組長,價格檢查股、價格綜合股、價格認證中心人員為檢查組成員。
(一)基本情況。
1、根據我區檢查工作時間及階段安排,我局于xx年12月至xx年6月,已檢查了龍馬潭區工商管理局及下屬個協、消協,區環保局及下屬環監站、環監大隊,交通運輸局,區住建局,區消防大隊,龍馬潭運管處,龍馬潭航務管理處和龍馬潭農商銀行等涉企收費單位。
2、已檢查的單位中,區住建局由市價格監督檢查局下查;龍馬潭運管處財務管理為報賬式,收費基礎資料在市上統管,由市上檢查;龍馬潭農商銀行現場檢查、收集資料程序已經結束,現正進行后期計算和分析匯總材料。
3、從檢查的情況看,龍馬潭區嚴格執行涉企收費政策,對涉企收費部門的收費監管達到預期效果,收費監管落到實處,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收費單位嚴格做到憑(亮)證收費,收費公示上墻,接受社會監督;二是規范了收費專用票據的領取、使用和回收,健全完善了票據管理相關制度和措施;三是收費資金嚴格做到了“收支兩條線,專戶儲存,專款專用”。所涉金額已全額納入預算管理,進一步加強了對收費資金的監督管理力度。
(二)檢查發現的`問題
1、“收費票據填寫不規范”的問題。個別收費單位收費后填寫票據,沒有嚴格按照《收費許可證》載明的收費項目、標準等填寫,只籠統填寫收費總額,給檢查和審驗收費項目、標準帶來一定難度。
2、不按《收費許可證》規定的項目、標準收費的問題。
龍馬潭區航務管理處,存在不按《收費許可證》規定項目標準進行收費的問題。如:改變“護航費”計費方式和收費標準,采取與相關部門或施工單位協商確定護航費用金額的方式收取護航費,規避了發改、財政部門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