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般字伯興,宣帝之玄孫也”原文及譯文解析
劉般字伯興,宣帝之玄孫也。般數歲而孤,獨與母居。王莽敗,天下亂,太夫人聞更始即位,乃將般俱奔長安。會更始敗,復與般轉側兵革中,西行上隴,遂流至武威。般雖尚少,而篤志修行,講誦不怠。其母及諸舅,以為身寄絕域,死生未必,不宜苦精若此。數以曉般,般猶不改其業。建武八年,隗囂敗,河西始通,般即將家屬東至洛陽,修經學于師門。明年,光武下詔,封般為菑丘侯,奉孝王祀,使就國。后以國屬楚王,徙封杼秋侯。十九年,行幸沛,詔問郡中諸侯行能。太守薦言般束修至行,為諸侯師。帝聞而嘉之,乃賜般綬,錢百萬,繒二百匹。永平元年,以國屬沛,徙封居巢侯,復隨諸侯就國。數年,楊州刺史觀恂薦般在國口無擇言,行元怨惡,宜蒙旌顯。顯宗嘉之。十年,征般行執金吾事,從至南陽,還為朝侯。明年,兼屯騎校尉。每行幸郡國,般常將長水胡騎從。帝曾欲置常平倉公卿議者多以為便般對以常平倉外有利民之名而內實侵刻百姓豪右因緣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置之不便帝乃止。是時下令禁民二業,又以郡國牛疫,通使區種增耕,而吏下檢結,多失其實,百姓患之。般上言:“郡國以官禁二業,至有田者不得漁捕。今濱江湖郡率少蠶桑,民資漁采以助口實,且以冬春閑月,不妨農事。夫漁獵之利,為田除害,有助谷食,無關二業也。又郡國以牛疫、水旱,墾田多減,故詔敕區種,增進頃畝,以為民也。而吏舉度田,欲令多前,至于不種之處,亦通為租。可申敕刺史、二千石,務令實核,其有增加,皆使與奪田同罪。”帝悉從之。肅宗即位,以為長樂少府。建初二年,遷宗正。般在位數言政事。其收恤九族,行義尤著,時人稱之。年六十,建初三年卒。
(節選自《后漢書·劉般傳》)
10.下列對文中畫波浪線部分的斷句,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帝曾欲置常平倉/公卿議者多以為便/般對/以常平倉外有利民之名/而內實侵刻百姓/豪右因緣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置之不便/帝乃止
B.帝曾欲置常平倉/公卿議者多以為便/般對以常平倉外有利民之名/而內實侵刻百姓/豪右因緣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置之不便/帝乃止
C.帝曾欲置常平倉/公卿議者多以為便/般對以常平倉外有利民之名/而內實侵刻百姓/豪右因緣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置之不便/帝乃止
D.帝曾欲置常平倉/公卿議者多以為便/般對/以常平倉外有利民之名/而內實侵刻百姓/豪右因緣為奸小民/不能得其平/置之不便/帝乃止
11.下列對文中加點詞語的相關內容的解說,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束脩,古代民間上下級、親戚、朋友之間相互饋贈的一種禮物。文中指學生與教師初見面時,表示敬意奉贈的禮物。
B.郡國,一般的郡和諸侯王的封國統稱為郡國。郡直屬朝廷,國是諸侯王的封地,都是郡一級的行政區劃,下轄縣級單位,所以“郡”“國”并稱。
C.刺史又稱刺使,職官。“刺”是檢核問事的意思,即監察之職;“史”為“御史”之意。后來,刺史由監察官變為地方軍事行政長官。
D.常平倉,是古代政府為調節糧價、儲糧備荒以供應官需民食而設置的糧倉,“谷賤時增其價而來之以利農,谷貴時減價而糶之”。
1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3分)
A.劉般有志于學,常讀不輟。他年少時就立志修養品行,講誦不怠;河西與內地溝通后,他將家屬東遷到洛陽,又拜師修經學。
B.劉般德才兼備,受人好評。建武十九年,皇帝在沛詔問郡中諸侯,太守推薦劉般可為諸侯師表;揚州刺史觀恂認為他什么話都敢說,行為不受人怨惡。
C.劉般心懷百姓,體恤民情。皇帝想設常平倉,劉般據理反對;朝廷禁民二業,他認為打魚捕獵不妨害農事,有助谷食。
D.劉般據實言事,深受信任。郡國發生牛瘟,實行分區耕種,官吏檢查結果多與實際不符,他認為務必要讓刺史、二千石去核實,皇帝都采納了他的進言。
13.把文中畫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漢語。(10分)
(1)其母及諸舅,以為身寄絕域,死生未分,不宜苦精若此。
(2)今濱江湖郡率少蠶桑,民資漁采以助口實,且以冬春閑月,不妨農事。
10.C
11.A (“束脩”在文中是“約束修養”之意)
12.B(觀恂推薦劉般并非“建武十九年”;“口無擇言”意為“不說無選擇的話”。)
13.(1)他母親和諸舅父,認為寄身在邊遠地區,死生尚難預料,不應如此苦讀精思。(“絕域”“分”各1分,“苦精如此”句式1分,大意2分)
(2)現在沿江湖的郡多半少種桑養蠶,百姓借打魚捕獵來補助口糧,再說冬春閑月,并不妨害農事。(“濱”“率”“資”“口實”各1分,大意1分)
【參考譯文】
劉般字伯興,宣帝的玄孫。劉般數歲就死了父親,獨與母親住在一起。王莽失敗,天下大亂,太夫人聽說更始帝即位,于是和劉般一同到了長安。碰上更始失敗了,又與劉般轉側在兵革之中,西行到了隴,就流落到武威。劉般雖然年少,可是立志修養品行,講誦書不怠。他母親和諸舅父,認為寄身在邊遠地區,死生尚難預料,不應如此苦讀精思,幾次對劉般說教,劉般仍然不改其業。建武八年,隗囂敗了,河西才與內地溝通,劉般便將家屬東遷到洛陽,修經學于老師門下。第二年,光武帝下詔書,封劉般為菑丘侯,奉祀孝王,派他到國都。后來因為國屬楚王,改封秋侯。十九年,皇帝到了沛,詔問郡中諸侯的品德才能。太守推薦劉般,說他束修至行,能為諸侯師表。帝聽了嘉獎他,于是賜給劉般綬帶,錢百萬,繒工百匹。永平元年,以國屬沛,改封居巢侯。數年,揚州刺史觀恂薦劉般在國,口不說無選擇的話,行為沒有怨惡,應該得到表彰。顯宗嘉獎了他。十年,召劉般執行執金吾事,從帝至南陽,回來做了朝侯。明年,兼屯騎校尉。每次圣駕出巡郡國,劉般常將長水胡騎從。皇帝曾經想設置常平倉,公卿們都認為很方便。劉般認為:“常平倉外有利民之名,而內部實際是侵害百姓,豪紳借故搗鬼,小百姓不能得到實惠,設置了不見得方便。”皇帝便停止了。這時朝廷下令禁止百姓經營兩種職業,即農民不得經商。又因郡國發生牛瘟,實行分區耕種,而官吏下去檢查,多與實際不符,百姓很擔心。劉般上言:“郡國因官禁二業,致使有田的人不得打魚捕獵。現在沿江湖的郡多半少種桑養蠶,百姓借打魚捕獵來補助口糧,再說各春閑月,并不妨害農事。漁獵之利,為田除害,有助谷食,與從事二門職業沒有關系。又郡國因牛疫,水旱、墾田多減,所以詔書命令分區種植,增進頃畝,為的是老百姓。可是官吏舉辦度田,想令產量多于前年,至于不種的地方,也通為租。可命令刺史、二千石,務必核實,如有增加,都與奪田同罪。”皇帝全部聽從了。肅宗即位后,用劉般作長樂少府。建初二年升為宗正。劉般在位時多次談政事。他對收恤九族方面,行動尤為顯著,時人十分稱贊他。建初三年死去,年六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