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一、財產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什么
1、租賃合同的印花稅是按照合同金額計算應納稅款,購買印花稅票并在合同上予以粘貼貼花。2、租賃合同的印花稅按租賃金額1‰貼花。稅額不足1元,按1元貼花。3、印花稅是對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書立、領受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所征收的一種稅。因采用在應稅憑證上粘貼印花稅票作為完稅的標志而得名。印花稅的納稅人包括在中國境內書立、領受規定的經濟憑證的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其他單位、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二、租賃合同印花稅含稅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印花稅計稅依據以合同記載金額為計稅依據。若租賃合同中只有不含稅金額,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若租賃合同中既有不含稅金額又有增值稅金額,且分別記載的,以不含稅金額作為印花稅的計稅依據若租賃合同所載金額中包含增值稅金額。
現行印花稅只對印花稅條例列舉的憑證征稅,具體有五類: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查設計、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房屋產權證、工商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專利證、土地使用證、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它憑證。
因此租賃合同包含印花稅。
三、租賃合同是雙方交印花稅嗎
依據我國相關稅法的規定,雙方當事人簽訂租賃合同的時候,雙方都要交納印花稅的,租賃合同是按合同金額各自繳納千分之一的印花稅。
《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規定,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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